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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2版)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博时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自基金合同生效当年开始所有完整会计年度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法定信息披露费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 基金运作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其他费用

本章第(一)条中所述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赎回费率表

R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为 0.125%,赎回费全部归入基金财产。(1)上表费率自本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开始执行。

(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和销售。

(3)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其他赎回费的25%归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调低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调低申购赎回费率不须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3、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扣除转出基金赎回费应归资产部分后的余额归登记机构所有。

4、费率调整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调低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调低申购赎回费率不须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四)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五) 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六) 基金税收

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2月5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博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补充和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中,对内容截止日和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进行了更新

2、在“一、绪言”中,对招募说明书依照的法律进行了更新;

3、在“二、释义”中,更新了13至56条释义(增加和变更序号)

4、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5、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6、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对直销机构、代销机构、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更新;

7、在“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更新了“(三)、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十)、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十三)、基金转换”的内容。

8、在“八、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 “(二)、投资范围”、“(四)、投资限制”、“(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

9、在“九、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基金业绩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

10、在“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中,更新了“(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1、在“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中,更新了“(三)、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2、在“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中,更新了“(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13、在“十六 、风险揭示” 中,更新了“(一)、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14、在“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中,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简况和“(五)、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七)、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15、在“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中,更新了本基金各类品种的投资比例、投资限制

16、在“二十一、其它应披露的事项”中根据最新情况对相关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一)、2018年04月2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1季度报告》;

(二)、2018年04月17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三)、2018年04月13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20180413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四)、2018年03月3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2018年03月3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20180330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申购及定投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六)、2018年03月27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博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七)、2018年03月24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博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变更旗下部分基金法律文件的公告》;

(八)、2018年03月2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九)、2018年02月05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1号(摘要)》;

(十)、2018年01月2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4季度报告》;

(十一)、2017年12月29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20171229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申购及定投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20171229关于博时基金旗下部分基金参加邮储银行网银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20171229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工行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