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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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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2018-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38 证券简称:美诺华公告编号:2018-099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宁波美诺华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诺华”)股东:(1)宁波金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金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5%;(2)上海金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3)上海金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麟创投”)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97,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4)沈晓雷先生系公司离职董事,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02,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

上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0%。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上述股东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

转让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00%。公司股票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591,9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10%。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于2018年8月5日收到上述股东《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现将本次减持股份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注1: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以2018年7月6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了“10转2派1.8”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统一口径,上表中的“减持数量”,股东在股权登记日7月6日前(不包括当日)减持的股票数量按Q=Q0×(1+0.2)公式调整后计入合计数,7月6日后(包括当日)减持的股票数量不调整直接计入合计数。

其中:Q0为股权登记日前股东减持的股票数量;0.2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股东减持的股票数量。

注2:上表中的减持比例按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的总股本14,400万元计算。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

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股东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自身的资金周转安排及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