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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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照明 公告编号:2018-039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8月6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7月2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占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刘永亮、岳虎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太龙(广东)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章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刘永亮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岳虎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主要经营范围:LED灯具、LED显示屏、灯杆、灯具、绿色节能照明产品、电器的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承接、安装室内照明、商业综合体照明、园林景观照明、城市道路照明的灯光工程和楼宇智能化工程。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具体内容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6日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照明 公告编号:2018-040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太龙照明”)于2018年8月6日与刘永亮、岳虎签署了《太龙(广东)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章程》,拟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太龙(广东)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刘永亮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岳虎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刘永亮

刘永亮先生:1979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毕业后入职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西南地区销售。2005年10月至2016年1月任通用电气照明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16年2月至2018年5月任广州市雷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永亮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2、岳虎

岳虎先生:1978年3月生,中国国籍,2008年7月毕业于中山大学继续教育学院MBA。2005年3月至2009年3月任霍尼韦尔朗能电气系统(广东)有限公司照明区域经理,2009年3月至2015年3任广东华日照明有限公司营销中心总监/管理中心总监,2015年3月至2018年6月任佛山市美砼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营销总经理。

岳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三、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太龙(广东)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货币出资600万元,占比60%;刘永亮货币出资300万元,占比30%;岳虎货币出资100万元,占比1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大灵山路700号A座101房

经营范围:LED灯具、LED显示屏、灯杆、灯具、绿色节能照明产品、电器的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承接、安装室内照明、商业综合体照明、园林景观照明、城市道路照明的灯光工程和楼宇智能化工程。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四、《太龙(广东)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

1、投资金额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刘永亮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岳虎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2、支付方式

各方同意注册资金分期到位,按出资比例于2021年10月30日前将全部缴足。

3、组织机构

合资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合资公司的权力机构。

合资公司设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合资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

合资公司设监事一人。监事由合资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

4、违约条款

股东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公司被核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不按公司章程规定向公司缴纳出资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5、章程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太龙(广东)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章程》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

公司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太龙(广东)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主要是基于太龙照明整体的战略规划以及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太龙照明的核心竞争力及品牌知名度。

2、存在的风险

合资公司为新成立公司,可能存在公司管理、资源配置、人力资源及政策等风险控制问题。合资公司将通过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等方式提升公司规范化管理水平,降低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合资公司的设立,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太龙(广东)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