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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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2018-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51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和总额度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4日披露的临2018-032号 《江河集团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注册超短期融资券获准事项

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SCP201号),决定接受公司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8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二、关于公司注册中期票据获准事项

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MTN404号),决定接受公司的中期票据注册,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2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

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并严格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