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8月7日

查看其他日期

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2018-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143650 证券简称:18绿城07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面值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的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110号”文核准。

2、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65,000万元(含165,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1,65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一期末(2018年3月31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为3,435,193.4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4.91%;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2015-2017年度和2018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66,049.40万元、165,328.88万元、274,404.34万元和115,385.28万元,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6.86亿元(2015年-2017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经追溯调整),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5、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

6、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3】%-【5.3】%,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8年【8】月【8】日(T-1日)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8年【8】月【9】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中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规定并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8、网下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投资者应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并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大宗交易平台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

12、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已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4、如遇市场变化,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可以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15、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18绿城07”。

3、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

4、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6.50亿元(含16.50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实际发行规模。

5、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和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证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8、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9、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0、其他增信方式:无。

11、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12、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15:00前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15:00前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3、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均可申购。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商发行网点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14、配售规则: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边际区域配售时,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按照比例配售,并考虑数量优先、时间优先,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在参与簿记建档的有效申购均已配售情况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可向未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的网下认购进行配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15、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6、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8年【8】月【10】日。

17、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为2019年至2023年每年【8】月【10】日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利息登记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8】月【10】日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8、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3年每年【8】月【10】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8】月【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9、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3年【8】月【10】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1年【8】月【10】日。

20、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8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9】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8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9】日。

21、兑付登记日:2023年【8】月【10】日之前的第3个交易日为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登记日为2021年【8】月【10】日之前的第3个交易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2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3年【8】月【10】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8】月【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3、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4、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期债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接收募集资金,并且募集资金监管户所在的开户行监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5、债券受托管理人:本公司聘请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26、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7、上市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8、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到期或行权公司债券及其他借款。

2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0、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3】%-【5.3】%,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协商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通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8年【8】月【8】日(T-1日)。参与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8年【8】月【8】日(T-1日)10:00-16:00之间将《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经簿记建档参与人协商一致,可以延长网下利率询价时间。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手,10,000张)的整数倍;

(6)所有档位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的汇总为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个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为准,之前的均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8年【8】月【8】日(T-1日)10:00-16:00之间将如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附件一);

(2)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

(3)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风险揭示书》(附件三)

(4)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5)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经营金融业务的许可文件或金融产品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6)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申购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申购负责人为法人,则无需身份证复印件)

(7)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

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

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者请提前与簿记管理人联系获取申购文件清单。上述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主承销商有权要求合格投资者补齐上述材料及认定合格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是否有效。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联系人:陈洁莹、邵迎楠

传真:021-50801598、021-50805098;

咨询电话:021-50801538。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8年【8】月【9】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规模为不超过16.50亿元(含16.50亿元)。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8年【8】月【9】日(T日)、2018年【8】月【10】日(T+1日)的9:00-17: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8年【8】月【8】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边际区域配售时,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按照比例配售,并考虑数量优先、时间优先,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在参与簿记建档的有效申购均已配售情况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可向未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的网下认购进行配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根据相关规定,自主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8年【8】月【10】日(T+1日)17: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认购资金”字样。

收款单位: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前海蛇口分行

账号:743266867955

大额支付行号:104584001119

联系人:彭雯

联系电话:0755-82520746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8年【8】月【10】日(T+1日)17: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10楼

联系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10楼

法定代表人:李永前

联系人:曹郦胜

联系电话:0571-87903921

传真:0571-87902789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联系人:孙剑生、闫鹤、杨茜

联系电话:021-50801138ext1106

传真:021-50801139

(三)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姜琪、赵宇驰、王翔驹、姜昊天

联系电话:010-60837690、3578

传真:010-60833504

发行人: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0日

附件一:

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附件二: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本机构为:请在()中勾选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理财产品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申请资格认定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否()

投资者名称:(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三:

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的公司债券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机构更好地了解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您在参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和转让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充分了解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九、除上述风险外,投资者还有可能面临本金亏损、原始本金损失、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解除合同期限等风险。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及交易的所有风险。您在参与债券认购及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债券上市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及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本机构/本人作为投资者已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充分知晓债券投资交易存在的风险,并自愿承担可能发生的损失。

投资者:

(机构盖章/个人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16.50亿元(含16.50亿元);

4、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6、所有档位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的汇总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申购总额为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50%-6.0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5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者等于4.50%,但低于4.6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1,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者等于4.60%,但低于4.7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2,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者等于4.7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3,000万元。

8、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经营金融业务的许可文件或金融产品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申购负责人(若非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和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的公司债券风险揭示书(附件三)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每个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为准,之前的均无效。

10、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传真:021-50801598、021-50805098;咨询电话:021-50801538;联系人:陈洁莹、邵迎楠。经簿记管理人同意可以启用应急邮箱:zszqdcm2@163.com接收投资者认购申请,投资者需用工作邮箱发送标题为“xxx(机构全称)18绿城07认购申请”的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经营金融业务的许可文件或金融产品的证明文件复印件2、申购负责人(若非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和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的公司债券风险揭示书(附件三)。簿记管理人有权认定邮件形式的认购申请是否有效。

2 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公益基金、QFII等对应的开户材料)、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要提供产品成立备案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

经营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的许可证、经营其他金融业务的许可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公益基金、QFII等对应的开户材料)、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等身份证明材料,理财产品还需要提供产品成立备案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合格投资者)

(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10楼)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