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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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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银汇理金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6版)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每个开放期开始前1个月至开放期结束后1个月内以及开放期不受前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

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八、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内投资策略包括:

1、宏观配置策略

宏观经济的运行状况是直接影响债券市场的重要因素,基金管理人将通过跟踪分析各项宏观经济指标的变化,考察宏观经济的变动趋势以及货币政策等对债券市场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对未来短期、中期和长期债券市场的运行状况进行合理分析,并建立对预期利率走势和证券价格走势的基本判断。对于债券市场的主要考察指标包括:远期利率水平、市场短期资金流向、央行公开市场操作力度、货币供应量变动等。

本基金的宏观配置策略主要是建立在综合实现基金的稳健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根据宏观经济分析和市场状况预期的情况,在给定风险承受度的限定下,具体设定基金资产在债券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同时设定债券组合在组合久期调整、信用配置、券种配置等方面的基本原则和策略,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优化调整。

同时,考虑到债券市场流动性较差和基金流动性要求较高的矛盾,本基金将在宏观投资策略阶段确立本基金的流动性目标,统筹考虑投资者申购赎回特征和客户大额资金流向特征,以确定本基金在不同流动性券种和银行存款上的配置比例。

2、期限配置策略

为合理控制本基金开放期的流动性风险,并满足每次开放期的流动性需求,本基金在每个运作周期将适当的采取期限配置策略,即将基金资产所投资标的的平均剩余存续期与基金剩余运作周期限进行适当的匹配。

3、期限结构策略

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主要影响因素是宏观经济基本面以及货币政策,而投资者的期限偏好以及各期限的债券供给分布对收益率形状有一定影响。对收益率曲线的分析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管理将主要采取以下策略:

(1)合理预计利率水平

对市场长期、中期和短期利率的正确预测是实现有效债券投资的基础。管理人将全面研究物价、就业、国际收支和政策变更等宏观经济运行状况,预测未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走向,以此判断资金市场长期的供求关系变化。同时,通过具体分析货币供应量变动,M1和M2增长率等因素判断中短期资金市场供求的趋势。在此基础上,管理人将对于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动进行合理预测,对包括收益率曲线斜度等因素的变化进行科学预判。

(2)灵活调整组合久期

管理人将在合理预测市场利率水平的基础上,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下灵活调整组合的目标久期。当预期市场利率上升时,通过增加持有短期债券等方式降低组合久期,以降低组合跌价风险;在预期市场利率下降时,通过增持长期债券等方式提高组合久期,以充分分享债券价格上升的收益。

(3)科学配置投资品种

管理人将通过研究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货币市场及资本市场资金供求关系,以及不同时期市场投资热点,分析国债、央票、金融债等不同债券种类的利差水平,评定不同债券类属的相对投资价值,确定组合资产在不同债券类属之间配置比例。

(4)谨慎选择个券

在具体券种的选择上,管理人主要通过利率趋势分析、投资人偏好分析、对收益率曲线形态变化的预期、信用评估和流动性分析等方式,合理评估不同券种的风险收益水平。筛选出的券种一般具有流动性较好、符合目标久期、同等条件下信用质量较好或预期信用质量将得到改善、风险水平合理、有较好下行保护等特征。

5、资产支持类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并通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管理人将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以及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结合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包括:

在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 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防范流动性风险,满足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100%

本基金选择上述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为本基金是通过债券等固定收益资产来获取的收益,力争获取相对稳健的绝对回报,追求委托财产的保值增值。

若未来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本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本业绩比较基准停止发布或更改名称,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适当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中低风险收益的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型基金,低于股票型、混合型基金。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3月31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2月27日,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8年3月31日。

一、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二、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农银汇理金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年12月27日至2018年3月31日)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每个开放期开始前1个月至开放期结束后1个月内以及开放期不受前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费用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注1:就赎回费率的计算而言,1年指365日,以此类推。

注2:上述持有期是指在注册登记系统内,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

后端费率: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条件成熟时也将为客户提供后端收费的选择。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为: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总额/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应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前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遇特殊情况,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或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价格以申购当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申购的有效份额单位为份。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计算公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例二:假定T日本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2000元,两笔申购金额分别为1万元和200万元,则各笔申购负担的申购费用和获得的该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5、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赎回当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赎回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赎回金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三:假定某投资人在T日赎回10,000份,其在认购/申购时已交纳认购/申购费用,该日该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持有年限不足1年,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费用=1.2500×10,000×0.2%=25元

赎回金额=1.2500×10,000-25=12,475元

6、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7、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少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等于1年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1年的投资人不收取赎回费。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8、本基金暂不采用摆动定价机制。

9、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0、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8年2月8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重要提示部分

增加了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的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止日。

(二)第二部分“释义”

补充了《流动性规定》、“流动性受限资产”和“摆动定价机制”的释义。

(三)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对“公司概况”及“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四)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五)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对基金相关服务机构进行了更新。

(六)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封闭期、开放期、申购与赎回”

对“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暂停或拒绝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和“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进行了更新。

(七)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对“投资范围”、“投资限制”进行了更新,“投资组合报告”更新为截止至2018年3月31日的数据。

(八)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

“基金的业绩”更新为截止至2018年3月31日的数据。

(九)第十二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对“暂停估值的情形” 进行了更新。

(十)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对“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进行了更新。

(十一)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摘要”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更新。

(十二)第二十部分“托管协议摘要”

对“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进行了更新。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