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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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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8-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047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206,771,77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坚持吃饱开足、多产多销、快进快出,大力开展降本节支创新挖潜增效活动,提升经济效益。公司紧紧围绕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积极展开工作。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狠抓降本节支、创新挖潜增效。上半年,公司围绕降本节支增效、负面清单降损的任务目标,每月对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做到跟踪措施细化,跟踪考核细化,促进指标提升。同时,全力抓好重点指标攻关措施的落实,成立专业攻关小组,明确奖罚兑现系数,季度对标奖罚;通过各类负面清单的梳理,查找原因落实整改措施,上半年炼铁综合焦比等指标进步明显,降本节支增效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2、强化安全管理,杜绝违章作业,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安全保障。一是在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基础上,以班组为单位,组织员工开展“我的安全责任”大讨论活动,引导员工主动参与安全管理。二是加快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组织各分厂编制了“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等,形成了公司级的六大清单和公司级的风险控制清单,完善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现了全过程、全覆盖。三是对照冶金行业重大安全隐患清单开展自查,并邀请专家帮助排查梳理,对查出的问题逐项落实整改。积极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排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了分类、分级、整改、验证,整改率为100%。四是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的安全管理,对《安全生产通用管理》、《危险作业管理》等17个制度进行细化、完善,实现操作标准化、制度化、系统化。上半年,公司在安全管理方面,成功完成了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抽堵盲板作业、吊装作业等危险作业,守护了职工生命线。

3、狠抓销售内部管理,研判市场,优化接单,实现经营创效。一是细化任务目标分解,强化指标落实,自加压力,对标考核。上半年产销率101%、直销比71.5%、合同执行率96.58%,超额完成序时各项指标。二是抓市场波段,统筹接单。强化市场分析研判,抢抓市场波段,利用市场小幅拉涨契机,在吨钢利润相对较高的情况下,果断增量加接直销用户定单。三是根据市场变化,做好每日销售与接单工作,做到了现货销售与期货接单适时适价把控工作。四是抓接单、生产及销售有机结合,努力提升合同按期交付率,上半年合同按期交付率达96.58%,同比增加1.39%。五是加强新客户、新产品开发推进工作,为产品结构调整、产品升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52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8年7月2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8月7日在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7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王振林先生因工作出差,未能亲自参加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董事会秘书杨华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董事钱正先生因工作出差,未能亲自参加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长何春生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春生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8年8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8年8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18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206,771,7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66,203,153.16元;本次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8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8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更好地控制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钢公司”)2018年上半年实际运行情况并结合下半年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及淮钢公司2018年度原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关联单位作适当调整,调整前后交易总额不变。采购方面:由原来的预计总额32.14亿元调整为32.59亿元;销售方面:由原来的预计总额8.66亿元调整为8.21亿元。因公司董事长何春生先生担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钱正先生担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以上2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关于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8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8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杨舍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锦丰支行等银行申请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淮钢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城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营业部等银行申请不超过47.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51.3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但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8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8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8年8月24日上午10:30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地点设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7号会议室。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8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8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53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8年7月2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8月7日在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5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其中公司监事丁松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参加本次监事会,委托监事陈建龙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连桂芝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8年8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8年8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18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206,771,7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66,203,153.16元;本次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该利润分配方案严格遵循了国家相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8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公允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同意对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调整。

因公司监事会主席连桂芝女士担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

《关于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8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8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5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股份”或“公司”)于2018年8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鉴于公司目前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为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进行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2018年1-6月份沙钢股份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84,894,311.46元,主要为收到控股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的分红款710,988,994.6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21,913,977.87元(历史遗留亏损),截止2018年6月30日未分配利润262,980,333.59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6,298,033.36元后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36,682,300.23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进行分配,具体方案如下:

以截止2018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206,771,7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66,203,153.16元;本次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严格遵循了国家相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8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55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具体事宜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钢公司”)及淮钢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利淮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淮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将到期,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拟向银行继续申请总额不超过51.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淮钢公司及利淮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明细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综合授信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51.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由于公司经营状况较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综合授信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8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56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调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调整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披露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对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披露。

为更好地控制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钢公司”)2018年上半年实际运行情况并结合下半年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及淮钢公司2018年度原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关联单位作适当调整,调整前后交易总额不变。采购方面:由原来的预计总额32.14亿元调整为32.59亿元;销售方面:由原来的预计总额8.66亿元调整为8.21亿元。

2018年8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何春生先生、钱正先生回避了表决;关联监事连桂芝女士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调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调整前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2、调整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二、主要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集团”)

沙钢集团法定代表人沈彬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132,100万元,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经营范围: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金属轧制设备配件、耐火材料制品、金属结构及其构件制造,废钢收购、加工,本公司产品销售。

截止2018年6月30日,沙钢集团资产总额为13,909,573.88万元,净资产为6,345,713.61万元;2018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7,343,128.01万元,净利润670,504.16万元(未经审计)。

2、张家港保税区沙钢资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资源”)

沙钢资源法定代表人沈谦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张家港保税区长谊大厦411A室,经营范围:冶金原辅材料、冶金设备、冶金产品、金属材料的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与贸易有关的代理业务。

截止2018年6月30日,沙钢资源资产总额为200,828.41万元,净资产为27,341.41万元;2018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571,487.24万元,净利润4,400.08万元(未经审计)。

3、沙钢(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商贸”)

上海商贸法定代表人沈谦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部位368室,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日用百货、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机电设备、通讯设备及相关产品、建筑装潢材料、汽车配件、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化纤、木材、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办公用品、计算机配件、矿产品、工艺品、食用农产品的销售。

截止2018年6月30日,上海商贸资产总额为6,385.44万元,净资产为3,826.65万元;2018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为24,757.32万元,净利润1,092.02万元(未经审计)。

4、江苏沙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物贸”)

沙钢物贸法定代表人李旭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振兴路),经营范围:冶金原辅材料、冶金产品及相关副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工品除外)、建材产品、矿渣微粉、五金机电批发、零售(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截止2018年6月30日,沙钢物贸资产总额为1,093,625.93万元,净资产为202,816.34万元;2018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939,823.41万元,净利润821.21万元(未经审计)。

5、沙钢(连云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国贸”)

连云港国贸法定代表人徐亮前先生,注册资本1,058.00万美元,注册地址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310国道北侧、大浦路东侧物流广场,经营范围:建材、钢材、金属材料及制品、有色金属、矿产品(铝土矿除外)、化工产品(危化品除外)、汽车零配件、机电产品、化妆品、纺织品、预包装食品(粮食类除外)及其它一般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及批发业务;煤炭批发;揽货、订舱(含租船、包机、包舱)、托运、仓储、包装;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拼装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代理报关、报检、报验、缮制有关单证、交付运杂费、国际展品、私人物品(不含私人信函)及过境货物运输代理;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含集装箱拼箱);信息咨询服务。

截止2018年6月30日,连云港国贸资产总额为29,458.96万元,净资产为7,055.15万元;2018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7,159.85万元,净利润662.67万元(未经审计)。

6、张家港保税区沙钢冶金炉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冶金炉料”)

冶金炉料法定代表人罗治凯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张家港保税区新世纪大厦8218室,经营范围:煤炭的批发(限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钢铁、冶金原辅材料、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截止2018年6月30日,冶金炉料资产总额为187,367.61万元,净资产为55,588.80万元;2018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973,240.33万元,净利润9,203.08万元(未经审计)。

7、上海砼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砼飞”)

上海砼飞法定代表人李向阳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奉贤区城乡路333号1幢一层1143室,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机电设备、通讯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汽车配件、塑料制品、橡胶制品、木材、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办公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矿产品、工艺品的批发、零售,食用农产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止2018年6月30日,上海砼飞资产总额为22,388.21万元,净资产为404.21万元;2018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6,300.68万元,净利润-195.47万元(未经审计)。

8、上海肇赫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肇赫”)

上海肇赫法定代表人杨峰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申路921弄2号U区106室(上海富盛经济开发区),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日用百货、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煤炭、焦炭、冶金炉料、机电设备、通讯设备及相关产品、建筑装饰材料、汽车配件、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化纤、木材、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办公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矿产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

截止2018年6月30日,上海肇赫资产总额为18,334.97万元,净资产为476.19万元;2018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6,578.90万元,净利润-122.94万元(未经审计)。

9、临沂恒昌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昌焦化”)

恒昌焦化法定代表人黄进前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临沂市罗庄区诸墩镇,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甲醇、粗苯、硫磺、煤焦油、焦炉煤气(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生产、销售:焦炭、硫铵;销售:煤炭。

截止2018年6月30日,恒昌焦化资产总额为154,320.42万元,净资产为99,415.60万元;2018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47,196.22万元,净利润24,052.90万元(未经审计)。

10、重庆沙钢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沙钢”)

重庆沙钢法定代表人李旭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沙坪坝土主镇土主中路199号附1-165号,经营范围:货物代理、仓储;批发、零售:冶金原辅材料、冶金产品及相关副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矿渣微粉、五金、机电产品。

截止2018年6月30日,重庆沙钢资产总额为14,752.57万元,净资产为2,743.81万元;2018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9,446.50万元,净利润421.53万元(未经审计)。

11、张家港保税区锦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德贸易”)

锦德贸易法定代表人王科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万元,注册地址为张家港保税区金税大厦303A室,经营范围以金属材料、炼钢、炼铁原辅材料为主的转口贸易、国内保税区企业间的贸易,与区外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间的贸易,与区外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间的贸易,与贸易有关的代理业务。

截止2018年6月30日,锦德贸易资产总额为63,643.59万元,净资产为58,794.42万元;2018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30,839.95万元,净利润799.34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沙钢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沙钢物贸、上海商贸为同一母公司;上海肇赫、上海砼飞、重庆沙钢、锦德贸易、沙钢资源、连云港国贸、冶金炉料为同受母公司控制;恒昌焦化为母公司的联营企业。以上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方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长期合作伙伴,是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的公司,历年来从未发生拖欠公司账款而形成坏账的情形,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的。关联交易的定价是以市场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同与非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一致,关联交易的结算方式也与非关联交易一致。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2018年1月2日淮钢公司子公司盱眙淮钢贸易有限公司与临沂恒昌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焦炭购销合作协议书》,协议中约定了品种、焦炭技术指标、数量、定价依据和方式、质量要求、结算方式等内容,协议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2018年1月8日,淮钢公司子公司淮安淮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上海砼飞贸易有限公司《铁矿资源代理采购协议》,协议中约定了供矿数量、品种、定价方式、结算方式、验收标准等内容,协议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除上述主要协议外,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就交易具体事项与关联方签署单项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利用上述关联方的采购和销售优势,有利于降低公司原辅材料采购成本,有利于拓展产品的市场份额,促进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没有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出具了事前认可的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导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会议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了如下意见:

本次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我国《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8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57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8月24日(星期五)上午10:30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24日(星期五)上午10: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8月23日—2018年8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23日15:00至2018年8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20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8月20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7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关于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2018年8月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其他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时,提案2需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另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2、登记时间:2018年8月23日9:00—11:30和13:3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华

电 话:0512-58987088

传 真:0512-58682018

地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大厦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215625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075,投票简称:沙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8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8年8月24日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58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通知,获悉公司股东李非文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办理了股票质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票质押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李非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8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7%。本次股份质押后,李非文先生累计质押的股份总数为14,123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9.27%,占公司总股本的6.40%。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合同;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