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8-08-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0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8年8月8日,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SCC Venture 2010(HK) Limited(以下简称“红杉中国2010”)发来的《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告知在减持计划期间(减持计划详见公司2018-037号、2018-038号公告),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红杉中国2010于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8月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33,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1%。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红杉中国2010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红杉中国2010持股比例减至5%,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8日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持股份

股票代码:60390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SCC Venture 2010(HK)Limited

住所及通讯地址: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第二期36楼3613室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8年8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持股份拥有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持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SCC Venture 2010 (HK) Limited 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系其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中持股份于2018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中持股份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补充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8月8日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中持股份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或者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三节和第四节披露的减持事项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机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D2楼4层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SCC Venture 2010(HK)Limited

董事:张联庆

2018年8月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SCC Venture 2010(HK)Limited

董事(签章):张联庆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