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23 股票简称:首商股份 编号:临2018-023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8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3日以书面、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18-024);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18-025)。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定于2018年8月24日(星期五)下午2:00在燕莎盛世大厦二层第二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723 股票简称:首商股份 编号:临2018-024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及北京市委《关于在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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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做上述修改后,相应章节、条款序号依次顺延,《公司章程》中引用的前文条款序号相应更新。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723 证券简称:首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5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8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8月2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3号燕莎盛世大厦二层第二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8月24日
至2018年8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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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8年8月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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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8年8月22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6:30)
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3号燕莎盛世大厦二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联 系 人:王健、金静
联系电话:010-82270256
传 真:010-82270256
电子信箱:ssgf600723@ssgf.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8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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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