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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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信用四季红债券基金C类
增加肯特瑞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8-08-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肯特瑞”)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8年8月13日起北京肯特瑞开始销售华安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6015),投资者可在本基金的申购期内到北京肯特瑞网站办理本基金申购及其他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北京肯特瑞的规定为准。

详情请咨询:

1、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个人业务:95118 企业业务:400-088-8816

公司网址:http://fund.jd.com/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www.huaan.com.cn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九日

华安丰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八月九日

§1 重要提示

华安丰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 1190号《关于准予华安丰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及机构部函[2017] 1165号《关于同意华安丰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8年2月9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规模为232,072,417.5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华安丰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3、《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每个开放期届满时,基金规模低于 2 亿元的;4、《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5、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根据基金管理人2018年6月12日发布的《关于华安丰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6月1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华安丰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基金自2018年6月23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6月25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产品概况

§3 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 1190号《关于准予华安丰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及机构部函[2017] 1165号《关于同意华安丰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8年2月9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规模为232,072,417.50份基金份额。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基金管理人2018年6月12日发布的《关于华安丰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6月1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华安丰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根据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6月22日,自2018年6月23日起进入清算程序。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正常运作。

§4财务报告

4.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安丰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22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蒋燕华、骆文慧签字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专字第60971571_B1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基金财产分配

自2018年6月23日至2018年6月29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资产处置情况

5.1.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银行存款利息为人民币2,886.96元,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已于2018年6月21日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5.2负债清偿情况

5.2.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28,387,986.57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6月25日支付。

5.2.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37,994.71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6月25日支付。

5.2.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12,664.91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6月25日支付。

5.2.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0.66元,该款项已于2018年6月25日支付。

5.3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注1: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2018年6月23日至2018年6月29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已于2018年6月21日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注2:根据《关于华安丰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次清算期间产生的清算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

5.4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关于华安丰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本基金截至2018年6月29日止的剩余财产为人民币49,511.46元。

截至2018年6月29日止,经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确认,本基金托管账户银行存款余额共人民币94,721.66元,其中人民币50,000.00元系基金管理人代垫的足以清偿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的银行存款利息的款项。

若本基金后续清算,出现账面剩余资产不足以支付相关负债的,基金管理人有义务于收到基金托管人通知后当日内将款项补足。

5.5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6 备查文件

6.1 备查文件目录

1、华安丰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6月22日资产负债表及审计报告

2、《华安丰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http://www.huaan.com.cn。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华安丰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清算报告出具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等有关规定,为使持有长期停牌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8月7日起对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鹏欣资源(股票代码:600490)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在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9日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

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0元时,华安中证证券份额(场内简称:证券股基)、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场内简称:证券股A)、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场内简称:证券股B)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8年8月8日,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华安中证证券份额近期的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本基金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将恢复到初始杠杆水平,相应地,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此折算基准日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0元有一定差异。

四、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的情况,因此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华安中证证券份额、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证券股A与证券股B的上市交易和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查询或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50099。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九日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证券股B

交易价格波动提示公告

近期,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场内简称:证券股B;交易代码:150302)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波动较大,2018年8月7日,证券股B二级市场收盘价为0.418元,相对于当日0.3692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13.22%。截止2018年8月8日,证券股B二级市场收盘价为0.409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华安中证证券份额(场内简称:证券股基,场内代码:160419)净值和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场内简称:证券股A,场内代码:150301)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2018年8月8日,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此提示请参与证券股B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