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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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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深证电子信息传媒产业(TMT)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08-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2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2.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分众传媒(证券代码002027)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该证券发行人于2017年6月8日发布公告称,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职责,被中国证监会地方监管机构处以警示。

该证券发行人于2017年6月30日发布公告称,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被中国证监会地方监管机构处以警示。

对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投资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

12.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12.3 其他资产构成

12.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2.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3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6月27日。

本基金从2017年2月23日起新增C类份额,本基金C类份额从成立至报告期末未有资金进入,仅披露本基金A类份额的情况。

§14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14.1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14.2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在通常情况下,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的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的0.5%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MAX (E×0.5%÷当年天数,0)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基金财产中目标ETF 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在通常情况下,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的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的0.1%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MAX (E×0.1%÷当年天数,0)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 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4、上述“14.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14.3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4.4 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率,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14.5 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14.6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根据销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1、 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按申购金额进行分档,申购费率如下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该类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不列入资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费率如下:

(注:1年指365天,2年为730天,依此类推)

赎回费用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用=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其他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用的75%作为注册登记费及其他相关手续费,剩余25%归基金资产所有。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转换费用

(1)各基金间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两部分。

(2)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出基金端,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并根据上述规定按比例归入基金财产。

(3)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入基金端,从申购费率(费用)低向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入基金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费用)档次进行补差计算。从申购费率(费用)高向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4)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4、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交易

www.cmfchina.com网上交易,详细费率标准或费率标准的调整请查阅官网交易平台及基金管理人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和调整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经与相关代销机构协商后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对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并不晚于优惠活动实施日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将提前公告。

§15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2月8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前次招募说明书刊登后本基金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数据更新。

本次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重要提示”。

2、更新了“释义”。

3、在“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

4、在“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5、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销售机构”,更新了“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6、在“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部分,更新了“申购、赎回及转换的有关限制”,更新了“申购、赎回及转换的费用”,更新了“暂停或拒绝申购、赎回的情形和处理方式”,更新了“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7、在“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投资范围”,更新了“投资限制”,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8、更新了“基金的业绩”。

9、在“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更新了“暂停估值的情形”。

10、在“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更新了“定期报告”,更新了“临时报告与公告”。

11、在“风险揭示”部分,更新了“流动性风险”。

12、在“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13、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招商基金客服热线电话服务”,更新了“客户投诉受理服务”。

14、更新了“其他应披露事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