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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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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8-08-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18-031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于2018年8月8日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独立董事陈志刚因事无法参加本次董事会,委托独立董事王千华出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李旭阳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讨论和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孙卫平女士、彭建中先生、李旭阳先生、邓建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候选人名单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选举孙卫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选举彭建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选举李旭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选举邓建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及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千华先生、沈小平先生、王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千华先生、沈小平先生、王艳女士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且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董事候选人名单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1、选举王千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选举沈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选举王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及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关于2018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议案内容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深圳嘉泓永业物流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18-032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8年8月8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等形式向所有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一鸣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其中田卉为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职期限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何一鸣先生、田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将与2018年8月6日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何清华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同意选举何一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2、同意选举田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关于2018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议案内容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深圳嘉泓永业物流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18-033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孙卫平女士、彭建中先生、李旭阳先生、邓建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千华先生、沈小平先生、王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千华先生、沈小平先生、王艳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王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若上述换届选举议案通过,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陈志刚先生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陈志刚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8日

附件1: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孙卫平女士,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孙女士曾供职于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并曾担任深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东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孙女士于2003年加入公司,担任公司执行董事,自2009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自2011年4月至今兼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孙卫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3,677,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6.11%,孙卫平女士及其子女邓思晨、邓思瑜直接持有公司71.98%股份,孙卫平女士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孙卫平女士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彭建中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彭先生曾任江苏华阳水泥有限公司采购经理、上海宏宝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彭先生于2004年6月加入公司,担任华东运营平台总监,2007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运营管理中心总监,2012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彭建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4%,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彭建中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旭阳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李先生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李先生曾任深圳新世纪饮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润迅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资金主管、澳大利亚TELEPLAN SERVICE SOLUTION财务经理。李先生于2009年9月加入本公司,担任财务管理中心总监,2011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李旭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李旭阳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邓建民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邓先生曾任南海官窑供销社主管会计、广州军区深圳企业局主办会计、东欧集团有限公司贸易管理部经理、深业(深圳)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总助。邓先生于2007年1月加入公司并一直工作至今,现任公司集团财务经理,自2009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邓建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1%,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邓建民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沈小平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沈先生目前担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物流管理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广东省高校价值工程研究会常务理事。沈先生自2015年8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沈小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沈小平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千华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至今,在深圳大学法学院、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工作,从事国际经济法、合同法和港澳法的教学科研工作,法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职律师。王先生目前还担任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和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王先生自2015年8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王千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王千华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艳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后学历。2014年9月至今,在广东财经大学工作,从事财务会计的教学科研工作,财务管理博士后,研究生导师。王女士目前还担任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和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王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王艳女士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18-034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提名何一鸣先生、田卉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任期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经审查,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监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公司对第三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8月8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

何一鸣先生,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何先生曾任中国爱地集团国际贸易公司国际贸易专员、香港WIN TAT HONG外贸部主管。何先生于2003年加入公司并工作至今,历任商务专员、商务经理、销售经理等职位。何先生自2009年6月起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何一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2%,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何一鸣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田卉女士,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田女士自1986年10月至1994年供职于重庆五金站;2001年8月至2004年5月,田女士供职于深圳市高登布尔科技公司。田女士于2004年5月加入公司,现任深圳市东方嘉盛公司重庆公司负责人,2009年5月起担任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田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1%,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田卉先女士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18-035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8月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会议选举何清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何清华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股东大会选举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职工代表监事何清华女士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将按照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8月8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

何清华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何女士于2000年2月至2002年9月,任合联达国际贸易(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2年9月至今,历任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海关事务副经理、商务副经理、客户经理、商务部经理。何女士自2015年8月起担任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何清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 1%,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何清华女士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18-036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关于2018年度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议案内容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议案内容变更的情况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了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内容详见2017年5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17年度东大会的决议》等相关公告及文件。

目前由于各银行授信要求,公司拟将担保方式修改为:信用或全资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同时增加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授信金额1000万美金, 其中800万美金的综合授信融资额度(其中包括公司为关联公司及/或其它第三方提供担保的目的而出具的融资性备用信用证或银行保函)及200万美金的外汇交易及金融衍生交易额度。

二、变更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经营持续扩张对资金的需求,为保证公司现金流量充足,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同意在2018年度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1.7亿元(含151.7亿)的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方式为信用或全资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在授信期内,该等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及分配。具体授信行如下所示:

本授信额度项下的贷款主要用于提供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合规金融机构借款相关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等以实际审批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合作银行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有效期限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1.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合理使用融资,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18-037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深圳嘉泓永业物流有限公司

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深圳嘉泓永业物流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嘉泓永业物流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嘉泓永业物流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千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嘉泓永业物流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千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嘉泓永业物流有限公司向光大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千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嘉泓永业物流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千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6、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嘉泓永业物流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千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孙卫平

成立时间:2001年7月9日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国际货运代理;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提供展览服务(不含限制项目);网上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初级农产品的销售;仪器、实验室设备的批发、零售及进出口;生物技术制品的生物技术制品的批发、零售及进出口;肥料、农药的销售;体育设备、体育用品及零配件的销售。^普通货运;仓储物流;家畜冷冻制品的销售;乳制品的批发和零售;酒类、药品的销售。

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13810.1429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东方嘉盛的总资产为550783.73万元,净资产为115606.10万元,总负债为435177.63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01%。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嘉泓永业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红花路与凤凰道交汇处东方嘉盛华南保税仓库六层

法定代表人:孙卫平

成立时间:2002年6月13日

经营范围:在保税区内从事国际贸易、区内贸易及相关的咨询业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陆路国际货运代理。^在保税区内从事仓储物流、电子产品加工;手机的维修、检测;路由器、数据卡、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机顶盒的维修、检测;食用农产品的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435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嘉泓永业的总资产为65736.69万元,净资产为368.27万元,总负债为65368.42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9.44%。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上述担保额度,有利于提高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满足其生产 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推动其业务更好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上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力或重要影响,公司为此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为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其更好拓展生产经营业务,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未损害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担保合同最高额)为4827.2万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73%,主要为公司对公司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4827.2万元。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的有关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18-038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者“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18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8年8月23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1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8月16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孙卫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彭建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李旭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邓建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王千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2选举沈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3选举王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选举何一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选举田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 审议《关于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关于2018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议案内容变更的议案》

5、 审议《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深圳嘉泓永业物流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各议案已经于2018年8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2)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2018年8月23日(星期四)或之前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 2018年8月17日(星期五)至2018年8月23日(星期四)(法定假期除外)。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春伏

电话:0755-25331166

传真:0755-88321303

电子邮箱:caochunfu@easttop.com.cn

5、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6、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8日

附件 1: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东大会表决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投票说明: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若无指示,则本人/本公司之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2018年8月 日

附件 2: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所载一致);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连同参会登记材料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2018年8月23日(星期四)或之前送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3: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 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89”,投票简称为“嘉盛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采用非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8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8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第三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孙卫平女士、彭建中先生、李旭阳先生、邓建民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千华先生、沈小平先生、王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在履职期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勤勉尽责,现因任期已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2、我们认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具有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资格。

3、本次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董事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经充分了解上述7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没有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中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前述7名董事候选人全部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5、经充分了解本次提名的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没有发现其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千华先生、沈小平先生和王艳女士均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符合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7名董事候选人(包括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关于2018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议案内容变更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满足公司经营持续扩张对资金的需求,为保证公司现金流量充足,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在2018年度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1.7亿元(含151.7亿)的授信额度,本次授信额度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深圳嘉泓永业物流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嘉泓永业物流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浙商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贰亿伍仟万元人民币(含)或(等值外币)综合融资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嘉泓永业物流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行为不会对东方嘉盛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 本项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按相关规定程序履行,同意该事项。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千华

沈小平

陈志刚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