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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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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量化平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1号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8-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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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戴珉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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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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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8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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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23A

法定代表人:高锋

联系人:廖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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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7层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联系人:茅旦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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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翟相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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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18号A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蓝杰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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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法定代表人:宋时琳

联系人:王旋

电话:025—86853969

传真:025—86853960

客服电话:4007-99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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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上海钜派钰茂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新城路2号24幢N3187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79号金穗大厦14楼C座

法定代表人:胡天翔

联系人:卢奕

电话:021-50793059

传真:021-68413161

客户服务电话:4006889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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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金融商业楼34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金融商业楼341室

法定代表人:梁洪军

联系人:季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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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联系人:曹庆展

电话:010-65983311

传真:010-65983333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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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 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 陈超

联系人:江卉

电话:4000988511/ 4000888816

传真:010-89188000

客户服务电话: 95118

网址:www.fund.jd.com

(100)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封路977号1幢B座812室

法定代表人:廖冰

联系人:陆纪青

电话:15902135304

客户服务电话:4009987172

网址: www.998fund.com

(101)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99号平安金融中心1501单元

法定代表人: 于海锋

联系人: 王峰

电话:028-84252474

传真:028-84252474

客户服务电话:4008-588-588

网址:https://www.puyifund.com/

(102)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李一梅

联系人:仲秋玥

电话:010-88066632

传真:010-88066214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103)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康路308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6号楼6层

法定代表人: 戴新装

联系人: 朱学勇

电话:021-20538888

传真:021-20538999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1515

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104)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楼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楼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 胡燕亮

联系人: 义雪辉

电话:021 - 50810687

传真:021-58300279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址:http://www.wacaijijin.com/

(105)深圳秋实惠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南银大厦2309

法定代表人: 张秋林

联系人: 张秋林

电话:010-64108876

传真:010-64108875

客户服务电话:010-64108876

网址:http://fund.qiushicaifu.com

(106)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10-134号富中国际广场1栋20层1.2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10-134号富中国际广场1栋20层1.2号

法定代表人: 王荻

联系人:方凯鑫

电话:0851-88405606

传真:0851-88405599

客户服务电话:0851-88235678

网址:www.urainf.com

(107)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 李修辞

联系人: 王芳芳

电话:010-59013842

传真:021- 38909635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25

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108)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号楼36层36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F座12B

法定代表人:程刚

联系人: 李丹

电话:010-56176115

传真:010-56176117

客户服务电话:400-100-3391

网址:www.bjdyfund.com

(109)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3号楼9楼

法定代表人:马刚

联系人:杨徐霆

电话:021-60818249

客户服务电话:95156

网址:www.tonghuafund.com

(110)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办公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法定代表人: 陈皓

联系人: 曹砚财

电话:010-58349088

传真:010-88371180

客户服务电话:0891-6177483

网址:www.xiquefund.com

(111) 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商报东路英龙商务大厦8楼A-1(811-812)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南山路155号南山1910小区A3-1

法定代表人:苗宏升

联系人:王清臣

电话:0411-66889805

传真:0411-66889827

客户服务电话:4007-903-688

(112)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A31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32楼

法定代表人: 贲惠琴

联系人: 钟伟

电话:138-2642-0174

传真:021-50206001

客户服务电话:021-50206003

网址:http://www.msftec.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登记机构

名 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

法定代表人:杨光裕

电 话:0755-82370388-1902

传 真:0755-22381325

联系人:曹竞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吴翠蓉、高鹤

联系人:吴翠蓉

四、基金的名称

景顺长城量化平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为混合型、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量化模型精选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及考虑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债券回购等)、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策略主要包括:

1、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依据宏观和金融数据以及投资部门对于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重点关注包括GDP增速、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净出口增速、通胀率、货币供应、利率等宏观指标的变化趋势,同时强调金融市场投资者行为分析,关注资本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变化等因素,在深入分析基础上评估宏观经济运行及政策对资本市场的影响方向和力度,形成资产配置方案。

2、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三大类量化模型分别用以评估资产定价、控制风险和优化交易。基于模型结果,基金管理人结合市场环境和股票特性,精选个股产出投资组合,以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表现的业绩水平。

超额收益模型:该模型通过构建多因子量化系统,综合评估估值、市场趋势、盈利、企业质量、投资者情绪等多个因素,以自下而上为主,自上而下为辅,分辨各类资产和各证券之间的定价偏差。定价偏低的资产具有投资价值,定价过高的资产应当考虑回避。

风险模型:该模型控制投资组合对各类风险因子的敞口,包括规模、资产波动率、行业集中度等,力求主动将风险控制在目标范围内。

成本模型:该模型根据各类资产的市场交易活跃度、市场冲击成本、印花税、佣金等数据预测本基金的交易成本,追求有效控制基金的换手率。

3、 固定收益类投资策略

出于对流动性、跟踪误差、有效利用基金资产的考量,本基金适时对债券及各类现金管理工具进行投资。通过研究国内外宏观经济、货币和财政政策、市场结构变化、资金流动情况,采取自上而下的策略判断未来利率变化和收益率曲线变动的趋势及幅度,确定组合久期。进而根据各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确定债券及现金管理工具资产配置。

4、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如期权、权证以及其他相关的衍生工具。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评估期货合约的流动性、交易活跃度等方面。本基金力争利用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基金资产调整的频率和交易成本。

5、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对单个券种的分析判断与其它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的方法类似。在信用研究方面,本基金会加强自下而上的分析,将机构评级与内部评级相结合,着重通过发行方的财务状况、信用背景、经营能力、行业前景、个体竞争力等方面判断其在期限内的偿付能力,尽可能对发行人进行充分详尽的调研和分析。

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并通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以及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结合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考虑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0%+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利率(税后)×40%

基金管理人认为,该业绩比较基准目前能够较好地反映本基金的投资风格及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时,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变更业绩比较基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已经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如期权、权证以及其他相关的衍生工具。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评估期货合约的流动性、交易活跃度等方面。本基金力争利用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基金资产调整的频率和交易成本。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如期权、权证以及其他相关的衍生工具。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评估期货合约的流动性、交易活跃度等方面。本基金力争利用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基金资产调整的频率和交易成本。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其他资产构成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8年3月31日。

1. 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7年12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12月27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十三、基金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证券、期货等账户的开户费、账户维护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认购费

(1)认购费率

投资者认购需全额缴纳认购费用。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认购费率表如下:

(2)计算公式

本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如下: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当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净认购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申购费

(1)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适用以下前端收费费率标准:

(2)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当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当申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3、赎回费

(1)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注:就赎回费及归基金资产比例而言,“月”为30天,“年”为365天。

(2)计算公式

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4、基金转换费用

1)本基金的转换费用由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组成,转出时收取赎回费,转入时收取申购补差费。其中赎回费的收取标准遵循本招募说明书的约定,申购补差费的收取标准为:申购补差费= MAX【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0】。

(2)计算公式

本基金转换交易的计算

本基金的转换交易包括了基金转出和基金转入,其中:

①基金转出时赎回费的计算:

由非货币基金转出时: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由货币基金转出时: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待结转收益(全额转出时)

赎回费用=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净额=转出总额-赎回费用

②基金转入时申购补差费的计算:

净转入金额=转出净额-申购补差费

其中,申购补差费= MAX【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0】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五、费用调整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在“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名单等的相关信息;

2、在“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托管人相关情况信息;

3、在“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务”部分,更新了基金销售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

4、在“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的相关信息;

5、在“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其他登记业务”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其他登记业务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相关信息;

6、在“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至2018年3月31日;

7、新增了“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部分,数据截至2018年3月31日;

8、在“第二十一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相关信息;

9、在“第二十二部分、其它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近期发布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公告目录,目录更新至2018年6月27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