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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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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8-08-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68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8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东路(紫竹路南侧)艾华集团办公楼1楼第2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艾立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出席 了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其中独立董事古群、独立董事熊翔、独立董事徐莉萍、董事殷宝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黄远彬、监事赵新国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艾燕因个人原因没有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向下修正“艾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议案为议案1,上述议案获得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甘露 徐烨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69

转债代码:113504 转债简称:艾华转债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修正“艾华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修正前转股价格:27.53元/股

●修正后转股价格:21.73元/股

●艾华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18年8月13日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召开了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艾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在艾华转债存续期间,当本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本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艾华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本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截至目前,艾华转债已满足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本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21.73元;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个交易日本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20.53元。因此,本次向下修正后的艾华转债转股价格为21.73元/股。艾华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自2018年9月10日至2024年3月1日。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