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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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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8-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18-026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8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罗东路1818号40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1人,董事贾砚林、董事庄建军、董事李长春、董事章苏阳、独立董事李申初、独立董事颜延和独立董事韩秀超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2人,出席1人,监事王飞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18年度会计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一为普通议案,已全部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鲁玮雯、卜平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也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