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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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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海外中国机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8版)

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注:本基金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777,773.38元,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1.52%;通过深港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47,580,981.34元,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93.01%。

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注:(1)股票的国家(地区)类别根据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确定。

(2)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存托凭证。

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4.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5.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股票。

(3)基金的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基金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第五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大成海外中国机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6年12月29日至2018年3月31日)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和公证费);

6、基金的开户、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及在境外市场的交易、清算交收、登记存管等产生的各项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进行外汇兑换交易的相关费用;

9、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10、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缴纳的,购买或处置证券有关的任何税收、征费、关税、印花税、交易及其他税收及预扣提税(以及与前述各项有关的任何利息及费用);

11、与基金财产缴纳税收有关的手续费、汇款费、税务代理费等;

12、代表基金投票或其他与基金投资活动有关的费用;

13、更换境外资产托管人的程序,遵照托管协议的相关约定执行,因更换境外资产托管人而进行的资产转移所产生的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

1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如基金托管人委托境外资产托管人,包括向其支付的相应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13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2018年2月13日公布的《大成海外中国机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2期)》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根据最新情况,对“第四部分 基金的投资”进行了更新。

2.根据相关财务数据,对“第五部分 基金的业绩”进行了更新。

3.根据最新情况,对“第六部分 基金管理人”内容进行了更新。

4.根据最新情况,对“第十七部分 基金托管人”内容进行了更新。

5.根据相关公告,对“第十九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等信息进行了更新。

6.根据相关公告,对“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进行了更新,补充了2017年12月30日至2018年6月29日发布的公告。

7.根据最新情况,更新了“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