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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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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69 公司简称:智慧能源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智慧01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国家转型升级及“一带一路”发展的机遇,充分发挥龙头、品牌和质量优势,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双增长,扩大行业优势地位。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67亿元,2017年同期78.71亿元,同比增幅3.76%。

*公司实现净利润2.56亿元,同比增长105.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22亿元,同比增长106.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非净利润1.80亿元,同比增长117.95%。

*公司实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4.13%,2017年同期1.89%,同比增长2.24个百分点。

*公司实现毛利率15.07%,2017年同期12.70%,同比增长2.37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1、智能线缆:品牌和质量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未来行业市场整合空间巨大

公司线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0.30亿元,同比增幅9.68%,同时经过上半年积极开拓,专卖有限公司数量增加至约220家,已建立起全行业覆盖面最广、最强的工业品直销网络,向客户提供点对点的产品和服务;受益于国家政策日趋重视质量和信用,市场亦加大对高质量、有品牌产品的认可,公司作为行业龙头,品牌、产品和服务进一步得到客户高度认可,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公司坚持以客户为核心,高度重视战略合作伙伴,不断扩大战略合作,服务国家和“一带一路”重点工程和项目。在原有业务布局基础上,公司启动和强化与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上市公司、细分市场龙头企业的战略合作布局,达成战略合作关系302家,其中世界500强3家,中国500强34家,上市公司17家(不包括500强上市公司和下属上市子公司)。

公司紧跟“一带一路”、海洋强国、智慧交通网建设等国家发展战略,布局全球市场,推进重点项目。在海外市场,公司为巴基斯坦卡洛特水电工程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卡洛特水电站项目是“一带一路”首个水电大型投资建设项目,是中巴经济走廊首个水电投资项目,是丝路基金首单项目,也是迄今中国企业在海外最大的绿地水电投资项目。

公司线缆不断扩大战略行业市场,取得主要进展如下:

新能源智能汽车行业,公司与比亚迪汽车、长城汽车、北汽新能源、吉利集团等企业深度交流和提供特种产品解决方案,共同研发和提振行业痛点问题,且与部分新能源汽车企业达成战略集采合作;与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万邦新能源等充电服务运营企业达成战略集采合作,以高品质产品服务新能源快充电领域。

大数据中心行业,公司与以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为代表的面向通信及数据业务、智慧储能系统解决方案及运营服务的企业在“阿里巴巴大数据中心”等项目上达成战略集采合作关系,迅速布局服务大数据中心领域。

清洁能源系统行业,公司是风电线缆供应商中的佼佼者,与维斯塔斯、歌美飒、西门子、金风科技、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远景能源等企业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并稳步提升产品全球市场占比;公司智能线缆在光伏储能领域大面积应用,与协鑫集团、易事特、晶科能源、通威股份等战略集采合作并通过产品深度优化推动光伏储能领域输送电技术进步。公司向战略客户金风科技的三峡新能源江苏大丰300MW海上风电场、澳大利亚Stockyard Hill金风投资项目、阿根廷Loma Blanca项目等众多海上风电场项目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并且公司目前是上海电气国内海上风电项目电缆产品的独家供应商,2018年7月,上海电气承建的福建兴化湾一期项目(全球首个大功率海上试验风场)在强台风“玛利亚”过境期间表现优异,是极少数实现无故障停机满发的风机厂商。

绿色建筑行业,公司与碧桂园、恒大、万科、招商蛇口、雅居乐等排名前100强的房地产企业均有深度各异的战略合作达成;公司与广田集团、金螳螂集团等500强装饰设计类企业达成战略合作关系,以从方案端输出公司绿色智能解决方案;为解决世界超高层建筑电力输送综合问题,公司强化与业主、设计院和运营商的链接,开放公司超高层吊装电缆系列产品解决方案,上半年以世界领先电缆技术服务“中国尊”项目,获得社会认可和高度好评。

在核级电缆行业,公司拥有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1E级K1类、K2类和K3类电缆设计和制造许可证,与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联合研发的“华龙一号”核电机组严酷环境用电缆,荣获核能行业和中核集团科学技术二等奖,并于2017年成功运用于国内福清核电站和国外巴基斯坦卡拉奇首堆工程,得到国内外用户的一致好评,同时布局军工领域,打造铁路专用电缆产品助推高铁项目建设。公司参与核电工程建设,收到一封来自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的感谢信,以表彰公司为“中俄核能合作典范项目——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工程做出的突出贡献,这是公司收到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天宫二号”和“神舟十一号”项目致谢后的又一封重量级感谢信。

在智能交通行业,公司在轨道、机车系统、接触网供电系统、磁悬浮牵引系统等方面持续拓展,签约西安地铁、南京地铁、无锡地铁,另为港珠澳大桥提供的智能交通电缆完成全部供货,产品应用于港珠澳大桥主体交通工程,为港珠澳大桥全线通车提供保障;在绿色建筑领域,公司在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等主办的2018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测评成果发布会上荣获电线电缆类“500强房企首选供应商服务商品牌”榜首,并在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2017年度供应商大会上荣获“最佳质量奖”和“A+级优秀供应商”荣誉称号,成为电线电缆行业唯一获此殊荣的企业,产品质量和品牌受到客户高度认可。

2、行业电力系统集成:收购机场电力集成商京航安49%股权,加大万亿智慧机场和“一带一路”项目战略布局

公司收购远东控股集团持有京航安49%股权,实现京航安100%控股,更加有利于公司整合所有资源,发挥京航安在上市公司中的战略作用。

京航安2018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61亿元,同比增长31.13%,实现净利润0.69亿元,同比增长89.41%,上半年重点推进北京新机场、青岛新机场、首都机场、安哥拉、利比里亚等在建机场工程施工,目前在手订单超过18亿元,保证业务的持续和稳定性,预计未来净利润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同时京航安承诺2018-2020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4,300万元、17,160万元、20,592万元。公司收购京航安,将进一步拓展国内军民融合通用航空行业和“一带一路”机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并且将极大提升公司在万亿机场行业的协同销售。

由艾能电力EPC总承包的“常熟福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MW光伏发电项目(扩建)工程”于6月初顺利完工,提前25天并网发电,至此,作为苏南地区最大的地面光伏电站——福山光伏项目实现全容量投产。本项目由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下属的常熟福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第3期光伏电站项目,第1期容量20MWp光伏电站项目与第2期45MWp光伏电站项目也均由艾能电力EPC总承包建设,并且由艾能电力设计的“2017年浦东公交临港枢纽站电动公交车辆充电服务项目”上海浦东临港公交充电场站顺利送电。未来艾能电力将与京航安、华勘院等单位合作开发海外市场。

3、新能源智能汽车:三元锂电规划产能超17GWh,智能汽车装机量排名进入前五

公司引进以日本、韩国为主的两条21700型锂电池生产线设备,目前已进入试生产阶段,预计9月全线贯通,实现量产,同时公司拟投资18亿元建设远东福斯特高能量密度动力储能(方形)锂电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打造4条全进口方形动力电芯生产线;江苏智慧能源产业园的锂电池中试线项目已竣工投产,未来将建成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自动化、智能化软包电芯及方形铝壳锂电池生产基地;在完善产品布局、进一步扩大动力及储能锂电池产能的同时,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抢占动力电池市场高点。公司全面拓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产品销售领域,已向江铃、东风、众泰、奇瑞等新能源汽车厂商配套销售超过7万组动力电池组,上半年进入国内乘用车装机排名前五,并持续拓展低速车、二轮车市场,并推进与雷丁、御捷、小牛、雅迪等客户的战略合作。同时公司有序推进智慧能源产业园项目建设和2万吨高精度超薄锂电铜箔项目,目前一期5000吨已实现量产,正在积极开拓市场。

4、互联网+:深化能源互联网布局,搭建能源互联网基础架构

买卖宝(www.mmbao.com)是专业的电线电缆和电工电气电子商务OTO服务平台,依托于公司多年强大的产业基础,构建了以电线电缆定制、配套用金具附件和电工电气产品交易为主体的电子商务OTO服务平台;平台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以衔接供需、撮合定制、现货交易的OTO模式服务于上下游客户,为客户提供从采购、销售、支付、物流、质检、售后及金融等相关服务为一体的一站式电工电气采供服务。

目前,买卖宝已拥有超200家品牌供应商,与远东电缆、罗格朗、西蒙、施耐德、德力西、ABB、西门子、伊顿电气、杭申、长缆、起帆等在各自领域具有极高知名度的一线品牌达成战略合作,通过整合产业加协同营销战略,依托于远东电缆遍及全国的200+线下专卖店的渠道资源优势,线上线下OTO结合,拿到具有竞争力的“品牌/价格/服务”,将业务触角遍及全国各地。并且,通过买卖宝云管家系统的投入使用,将全国远东电缆专卖店产品销售及库存数据导入平台,运用大数据分析,指导线下专卖店销售、进货和库存管理,使买卖宝真正成为“价格优、交货快、质量好、品类广、服务专” 的B2B电商OTO服务平台。同时买卖宝全权运营远东电缆(京东、天猫、1688、苏宁)、远东买卖宝(天猫、苏宁)、远东福斯特(1688)等第三方官方旗舰店,均为TOP商家。

5、凝心聚力:董监高密集增持,核心员工踊跃参与,坚定看好公司发展

股权激励方面,控股股东远东控股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的信心,为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激励远东控股集团核心员工长期增持智慧能源股票。该增持计划囊括了远东控股集团所有全资及控股公司核心骨干人员,实现了大面积的利益共享,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提振了市场对公司股价的信心,且控股股东对股票损益进行兜底,彰显了大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该激励计划总人数不超过3,000人,总规模不超过30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董监高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8.40万股,远东控股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含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共有2,288名核心员工参与该激励计划,共计持有5,562.28万股,同比增长23.82%,占公司总股本的2.51%。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12月,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改,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上述政策对本公司可比期间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蒋承志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8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8-103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8月10日,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控股集团”)的通知,远东控股集团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业务,具体如下:

一、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8年8月9日,远东控股集团购回了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的13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8%)无限售流通股,并将该部分无限售流通股(13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8%)再次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截至本公告日,远东控股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412,414,7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64%;远东控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414,185,8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72%。目前远东控股集团质押股份总数为1,273,0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0.13%,占公司总股本的57.36%;远东控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总数为1,273,0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0.02%,占公司总股本的57.36%。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的目的

远东控股集团本次股份质押目的是为融资提供担保。

2、资金偿还能力及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远东控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未来还款来源主要包括日常经营产生的现金流、投资收益、股票分红及其他收入等,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目前不存在被平仓的风险。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8-104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8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日以专人、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蒋承志、蒋华君、蒋锡培、张希兰、陈静、王征、杨朝军、武建东、蔡建)。会议由董事长蒋承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增设了董事会社会责任委员会和品牌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之规定,第八届董事会社会责任委员会和品牌委员会委员选举如下: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8-105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日以专人、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蒋国健、汪传斌、陈金龙、匡光政、邵亮)。会议由监事长蒋国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监事对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报告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8-106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91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6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6,363,636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999,996.8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1,800万元和财务顾问费9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1,172,999,996.80元,于2016年6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另扣除其他发行费用256,363.64元,加上扣除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财务顾问费9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1,743,633.16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苏公W[2016]B100号验资报告。

2、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随时接受本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董事会为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账户。

报告期末,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及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分别于2016年6月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远东福斯特与本公司、中金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东风支行于2016年7月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说明的用途

根据本公司关于《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报告书》披露的配套募集资金用途为: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中的交易现金对价42,000万元,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60,000万元,剩余资金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等相关并购整合费用后通过增资方式用于远东福斯特“增至6.5万组动力及储能锂电池”项目18,000万元。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在募集资金中扣除的保荐、承销费用1,800万元和财务顾问费900万元计算在投入总额中。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8-107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能源”、“本公司”或“公司”),编制了截止2018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下文中所有金额涉及的货币币种如无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蔡道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9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136,363,636股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为8.80元/股,共募集资金1,199,999,996.80元,扣除承销费用18,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81,999,996.80元。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公W[2016]B100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扣除财务顾问费9,000,000.00元后金额1,172,999,996.80元已于2016年6月30日汇入本公司如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单位:元

上述募集资金1,172,999,996.8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股份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256,363.64元后,加上扣除的中金公司财务顾问费9,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1,743,633.16元。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197,381,856.75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1,199,999,996.80元的比例为99.78%,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注1:募集资金专户在2018年6月30日的余额3,263,468.49元中包含尚未划出的与本次发行股份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256,363.64元和利息收入净额645,328.44元。

注2:公司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用途(详见本报告之“附件1:2016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之一为增资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福斯特”)用于在建的“增至6.5万组动力及储能锂电池”项目。为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发行股份募集的上述用途的配套资金,远东福斯特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东风支行新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6050182015400000049)。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远东福斯特按照相关规定与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东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募集资金专户开户相关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披露。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对照情况

根据《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为: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中的交易现金对价42,000万元,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60,000万元,剩余资金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等相关并购整合费用后通过增资方式用于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福斯特)“增至6.5万组动力及储能锂电池”项目18,000万元。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实际使用对照情况见“附件1:2016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的情况。

(四)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尚余261.81万元(该金额未含利息净收入64.54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120,000.00万元的比例为0.22%;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为与本次发行股份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尚未从专户中转出。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对照情况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对照情况,见“附件2:2016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所购买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1、权属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5年11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蔡道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91号):

(1)核准公司向蔡道国发行52,480,211股股份、向蔡强发行41,160,950股股份、向颜秋娥发行9,261,21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2)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8,311,345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2015年12月7日,远东福斯特已经领取了江西省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签发的营业执照,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成,相关股权已变更登记至本公司名下,双方已完成远东福斯特100%股权的过户事宜,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公司已持有远东福斯特100%股权。

2、购买资产的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购买资产系股权资产,自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购买资产即远东福斯特累计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196.72万元,相应增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5,196.72万元。

3、购买资产的生产经营情况

自资产交割完成日至2018年6月30日,远东福斯特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的远东福斯特实现的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2016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4、效益贡献情况

单位:万元

注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015年度远东福斯特12月份的净利润2,215.61万元纳入了公司当期合并财务报表。

注2:远东福斯特2018年1-6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5、购买资产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公W[2016]E1462号、苏公W[2017]E1351号、苏公W[2018]E1288号专项审核报告,远东福斯特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6、收购资产业绩承诺的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与蔡道国、蔡强、颜秋娥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远东福斯特标的资产所对应的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500万元、9,500万元和13,000万元(净利润是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税后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税后净利润孰低者)。

盈利补偿期间,依照下述方法计算当年应予补偿的股份数量或现金:

在每个利润补偿年度,如果远东福斯特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低于当期期末累计承诺的净利润,则就其差额部分,由蔡道国、蔡强和颜秋娥优先以持有的甲方的股份向甲方补偿,不足的部分由其以现金补偿。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实施现金分红的,收到现金分红的补偿义务人应将需补偿股份所对应的现金分红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是: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分红×补偿股份数量。补偿金额的计算方法:

乙方应向甲方逐年补偿。

(1)若2015年度、2016年度业绩承诺,当期实际净利润数同承诺净利润数之差额超过承诺净利润数的10%(不含10%),当期的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截至当期期末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股票发行价格。

如果业绩承诺主体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股份不足补偿,则其应进一步以现金进行补偿,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补偿现金=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股票发行价格。

(2)2017年度未完成约定的业绩承诺期内累计业绩目标(即共计承诺净利润共3亿元),乙方应按如下公式进行现金补偿或股权补偿:

2017年度应补偿金额=(截至2017年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2017年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截至2017年末已补偿金额。

2017年度应补偿股份数量=截至2017年度业绩承诺方应补偿金额÷本次股票发行价格。

如果业绩承诺主体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股份不足补偿,则其应进一步以现金进行补偿,计算公式为:

2017年度应补偿现金=截至2017年度业绩承诺方应补偿金额-2017年度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股票发行价格。

业绩承诺期内乙方已经赔偿股份或现金的总量不超过本次交易乙方获得的总对价。乙方已经补偿的股票或现金,上市公司均不再退回。

根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公W[2016]A 686号、苏公W[2017]A 761号、苏公W[2018]A 875号审计报告,并考虑《关于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蔡道国、颜秋娥、蔡强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补充协议》,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远东福斯特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1,397.23万元、9,866.64万元和10,435.8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904.03万元、9,233.94万元和9,629.94万元。根据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净利润孰低者原则,远东福斯特实际完成业绩承诺金额分别为11,397.23万元、9,233.94万元和9,629.94万元,分别完成业绩承诺金额7,500万元、9,500万元、13,000万元的151.96%、97.20%和74.08%。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2016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2016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1:2016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中包含与本次发行股份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256,363.64元尚未划出。

附件2:2016年度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增至6.5万组动力及储能锂电池”项目未披露过募集资金效益指标。

证券代码:600869 证券简称:智慧能源 公告编号:2018-108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8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8月28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8月28日

至2018年8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8年8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8年8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6号智慧能源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以上文件报送以2018年8月24日下午17:00以前收到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征

电话:0510-87249788

传真:0510-87249922

邮箱:87249788@600869.com

邮编:214257

(二)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食宿、交通、通讯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8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8-109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福斯特”)。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远东福斯特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8,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远东福斯特已使用股东大会授权担保额度28,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7,00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远东福斯特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以下简称为“口行”)申请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8,000万元,公司对上述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并签订了《保证合同》。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8年4月23日)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6月29日)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为远东福斯特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60,000万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编号:临2018-036)。

本次公司为远东福斯特提供人民币18,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远东福斯特已使用股东大会授权担保额度18,000万元,在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蒋承志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离子动力电池(组)、锂离子储能电池(组)、新型电池、电芯、电池材料、电动车辆、电动自行车、环卫专用设备、驱动控制技术等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及相关服务;汽车租赁;计算机软件研发与销售;从事自营物资、技术进出口业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上项目国家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书经营)

远东福斯特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为远东福斯特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远东福斯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18,000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申请授信是为了满足远东福斯特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同时有利于加速推动新增的新能源汽车锂电池项目的建设步伐,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远东福斯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有管控权,截至本公告日,为其提供的担保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担保总额为516,442.49万元(含本次担保额),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92.44%,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