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相关事项
及风险第九次提示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我司”)旗下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万家创业成长”)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本次会议议案于2018年7月16日表决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我司于2018年7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wjasset.com)发布《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现将实施转型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转型选择期安排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将在转型正式实施前安排不少于20个交易日的选择期,以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赎回、卖出等选择。本基金转型选择期为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8月13日。选择期期间,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的申购赎回、转入转出业务,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与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的交易、配对转换业务照常办理,不受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正式转型前,可选择卖出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或赎回、转出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等方式退出;对于在选择期内未作出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万家创业成长份额、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与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将转换为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的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管理人可视情况适当延长选择期。
由于在选择期本基金需应对赎回、转出等情况,根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豁免《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款。
二、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终止上市交易
为实施转型,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的终止上市。选择期届满,本基金将终止上市。详情参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本基金终止上市公告。
三、基金份额的净值折算和变更登记
基金管理人将于选择期届满后对投资者未赎回的万家创业成长份额以及持有的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和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进行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和份额变更登记,将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转换成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A类基金份额(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1、基金份额净值折算
(1)将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与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折算成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的场内份额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选择期最后一日的次一工作日)日终,以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按照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与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的场内份额。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或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取整后的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份额折算计算公式:
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或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的折算比例=份额折算基准日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或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份额折算基准日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或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持有人折算后新增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前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或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的份额数×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或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的折算比例
(2)将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的场内份额、场外份额的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份额数量相应增减)
份额折算计算公式:
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的场内份额(或场外份额)的折算比例=份额折算基准日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的场内份额(或场外份额)基金份额净值/1.0000
折算后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的场内份额(或场外份额)的份额数=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前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的场内份额(或场外份额)的份额数×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的场内份额(或场外份额)的折算比例
基金份额折算比例保留至小数点后第8位,小数点第8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至整数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除保留位数因素影响外,基金份额的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2、基金份额变更登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将于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完成的当天,即基金份额变更登记日对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在基金份额变更登记日日终,万家创业成长份额的场内份额、场外份额变更登记为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原场外份额结转后的基金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原场内份额结转而来的基金份额数保留至整数位,由此产生的计算误差归入基金资产。
基金变更登记成功后,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登记机构仍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四、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根据《关于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分别修订为《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编制《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7号《关于准予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变更注册。《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次一工作日起生效,原《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同一日起失效。
五、增设基金份额类别
在转换后的基金份额基础之上,基金管理人自《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增加C类基金份额。
根据《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再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并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本基金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六、关于转型后场内基金份额后续安排
自《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持有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内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进行场内赎回,或进行场外开户和跨系统转托管从而将场内份额转换为场外份额。待关闭场内赎回、场内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后,原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场内基金份额,将转登记至本基金管理人开立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场外基金账户上,届时仍持有场内份额余额的投资者,需根据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对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此过程即为“确权”,确权完成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在场外对相关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及其他交易。
七、风险提示
针对本基金选择期内的交易、选择期满后的折算及转型,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选择期满后,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场内简称:成长A,基金代码:150090)与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场内简称:成长B,基金代码:150091)将停止上市交易。
2、选择期期满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折算成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将不再分级、停止上市交易,原有投资者可在选择期内卖出或赎回所持有基金份额。
3、选择期内,成长A、成长B仍可正常交易,期间敬请投资者高度关注以下风险:
(1)关注市场价格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之间的折溢价,特别是成长B目前存在的高溢价。投资者如在选择期满前以高溢价买入,选择期满后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成长A、成长B的参考净值变化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询)。
(2)选择期满,成长A、成长B将按其各自的参考净值,而非市场价格折算成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A类基金份额。
(3)选择期内,成长A、成长B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4、本基金由股票型基金转型为混合型基金,且转型后不再分级、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与原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等方面有较大区别,风险收益特征也将发生变化。
5、根据《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自《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详见届时相关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及相关公告,了解本基金目前的风险收益特征变化和转型安排,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谨慎作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3日
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8月9日、2018年8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wjasset.com)分别发布了《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及《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保障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的权益,现发布《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法律规范,以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7号)、《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等相关文件的内容,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万家创业成长”)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和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8]366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场内简称“成长A”
交易代码:150090
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场内简称“成长B”
交易代码:150091
基金类型:股票型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终止上市日:2018年8月14日
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18年8月13日,即在2018年8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分别享有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益。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18年6月4日起,至2018年7月13日17:00止,于2018年7月1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已由基金管理人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的上市交易,现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8]366号))同意。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和变更登记
基金管理人将在终止上市日,即份额折算基准日,组织进行基金份额的折算和变更登记工作。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转换为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A类基金份额。
(二)修订后基金合同的生效
自份额折算基准日的次一工作日起,《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为准。
(三)申购赎回安排
因本基金于2018年8月14日起终止上市并进行份额折算和变更登记。自2018年8月14日起终止办理万家创业成长份额、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三类份额间的配对转换业务。
自2018年8月14日起暂停办理场内申购与赎回、场外申购与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自2018年8月16日起恢复办理场内赎回、场外申购与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转托管(仅包括场外系统内转托管、场内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外)业务。
(四)注意事项
1、本基金终止上市交易后,在恢复赎回业务之前,投资者无法进行基金交易,也无法办理基金赎回,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2、对于已经办理司法冻结、质押登记等限制转移措施的基金份额,有关登记机构及证券经营机构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该限制措施的转移手续。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wjasset.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538转6或400-888-0800(免长途话费)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3日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万家家乐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8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发布了《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万家瑞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万家家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万家家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万家家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8年8月14日起,至2018年9月16日17:00 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陆家嘴投资大厦9楼
联系人:马晓倩
联系电话:021-38909769
邮政编码:200122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万家家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95538转6或400-888-0800(免长途话费)咨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修改万家家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1)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请参见《万家家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见附件4)。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8月14日,即2018年8月14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wjasset.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持有人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持有人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个人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被代理的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3)。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被代理的机构持有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3)。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及本公告全文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于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内(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万家家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构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如基金托管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作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视为弃权表决票,但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六、决议生效条件
1、如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占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则本次通讯开会视为有效;
2、本次议案如经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对应的基金份额的50%以上(含50%)同意,则表决通过,形成的大会决议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将由基金管理人自决议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需要占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本次持有人大会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构: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人:林奇 联系方式:021-62154848
4、见证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若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修订基金合同事项获表决通过并生效,则基金合同将按照决议内容进行修订。
3、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95538转6或400-888-0800(免长途话费)咨询。
4、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关于修改万家家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2:《万家家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3:《授权委托书》
附件4:《万家家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1:
关于修改万家家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万家家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万家家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万家家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修改万家家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类别、投资范围、投资比例限制、基金费率、修订基金合同等事项,基金名称更名为“万家经济新动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根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定和现行业务操作实践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参见附件4《万家家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
为实施修订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修订基金合同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实施的具体时间、根据《万家家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相关内容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进行修订等。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2:
万家家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公司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18年9月16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万家家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授权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授权不得转授权。
若万家家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
1、 此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有效。
2、 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基金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授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出现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以上授权将被视为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其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向受托人所做授权。
附件4:
万家家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
万家家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8年2月7日成立并正式运作,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管理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为本基金的托管人。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万家家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修改万家家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关于修改万家家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对应的基金份额的50%以上(含50%)同意通过方为有效,故方案存在无法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备案,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一、 基金修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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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修改以上主要部分之外,另外还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与现行业务操作实践对《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详细修改情况见《〈万家家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万家家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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