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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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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2018-034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8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易从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唐益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形式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审议议案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为公司继续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下届(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易从先生、王晓华先生、李家奎先生、钟道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周静女士、张晓玉女士、胡蓉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有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材料,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公司现任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参见附件。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新拟定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同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新拟定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同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关于新拟定的《关联交易制度》详见同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时公告(编号:临2018-039)。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侯选人简历:

易从,男,55岁,1962年9月出生,汉族,四川兴文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四川工业学院汽车、拖拉机制造与修理专业毕业,1983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宜宾纸业党委书记、董事长。

王晓华,男,54岁,1964年4月出生,汉族,四川合江县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1983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宜宾纸业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裁。

李家奎,男,43岁,1974年8月出生,汉族,四川宜宾人,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四川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工商管理、会计电算化专业毕业,1999年7月参加工作,高级会计师,现任五粮液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

钟道远,男,36岁,1981年12月出生,汉族,四川宜宾人,九三学社,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西南大学金融学专业毕业,2008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五粮液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战略发展部副部长。

独立董事侯选人简历:

周静,女,34岁,1984年2月出生,四川成都人,金融学博士、注册会计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商务研究所所长,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蓉,女,48岁,1970年5月出生,四川成都人,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现任成都理工大学副教授、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国枫凯文(成都)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张晓玉,女,47岁,1970年8月出生,四川成都人,财务专业本科、注册会计师,现担任九龙尚善集团公司、四川鼎济恒康医药公司等单位的财务顾问。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2018-035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8月9日召开了第十三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陈庆洪先生、杨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职工监事简历

陈庆洪,男,53岁,1964年08月出生,四川广汉人,中共党员,全日制大专学历,工业企业经济管理专业;在职本科学历,经济管理专业。1985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办副主任、监事。

杨军,男,36岁,1982年07月出生,四川崇州人,中共党员,全日制专科学历,宜宾学院法律与经济管理系法律专业;在职本科学历,法学专业。200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处处长、监事。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2018-036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二十三次监事会于2018年8月13日上午在公司行政大楼会议室召开监事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晓川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讨论和审议,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下届(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周晓川先生、徐虹女士、吴奥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以上监事侯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第九届现有监事依法继续行使监事职权,直至新一届监事依法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新拟定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同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决议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决议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监事侯选人简历

周晓川,男,51岁,1967年02月出生,浙江杭州人,中共党员,全日制中专学历,厦门集美轻工业学校造纸专业;在职本科学历,经济与现代管理专业;2003年经济与现代管理研究生班毕业。1987年08月参加工作,现任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徐虹,女,46岁,1972年5月出生,汉族,四川宜宾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经济师,1992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五粮液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审监部副部长、监事会办公室主任,第四党支部书记、分工会主席,保健酒公司监事会主席,生态酿酒公司监事会主席,五粮液集团公司职工监事,五粮液财务公司监事,制药公司监事。

吴奥,男,28岁,1990年2月出生,汉族,四川宜宾人,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税务专业毕业,本科学历,2013年7月参加工作,2013年7月至2018年6月在五粮液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从事证券事务工作,现任五粮液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对外合作部副部长。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2018-037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为公司继续提供财务资助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前期因公司项目建设需要,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国资公司”)分别通过委托贷款及担保贷款的形式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现有四笔财务资助到期需周转,情况如下:

1. 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1.3亿元人民币,期限为1年,该事项已于2017年1月9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市国资公司拟提供1亿元财务资助用于公司周转。

2.市国资公司通过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为公司提供担保贷款2亿元,期限1年,该事项已于2017年7月13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市国资公司拟提供2亿元财务资助用于公司周转,周转后市国资公司将继续为该贷款提供担保。

3.市国资公司通过宜宾翠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商行”)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1亿元人民币,期限为1年,该事项已于2017年8月10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市国资公司拟提供1亿元财务资助用于公司周转。

4. 市国资公司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公司提供3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11个月,该事项已于2017年9月4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市国资公司拟提供3亿元财务资助用于公司周转。

上述财务资助利率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公司无需提供抵押或担保。

(二)审议情况

2018年8月13日,公司第九届六十二次董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为公司继续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市国资公司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市国资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故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规定,该财务资助事项符合自行豁免条件,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二、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体基本情况

1.提供财务资助主体: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辉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注册地址:宜宾市南岸建设银行大厦13层

5.注册资本:139000万元

6.成立日期:1999年8月4日

7.注册号:511500000006030

经营范围:在宜宾市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进行资本经营和资产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宜宾市国资公司资产总计20,232,223万元,资产净额10,801,915万元,营业收入7,721,408万元,净利润1,044,657万元。

三、间接控投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市国资公司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助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公司无需提供抵押或担保。该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93证券简称:宜宾纸业公告编号:2018-038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9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9月4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4日

至2018年9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九届第六十二次董事会及第九届二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投资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18年8月28日上午9:00-12: 00、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宜宾市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公司行政楼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特别提示: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情况: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咨询:联系地址:宜宾市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44001

联系电话:0831—3309377

传 真:0831—3309600

联 系 人:陈禹昊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9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