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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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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8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8年上半年,中国经济形势整体保持稳健,稳杠杆等供给侧改革扎实推进。随着主要经济体增长放缓、通胀上升、紧缩货币政策等外部不确定因素的增多,中国经济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也不断增加。中国汽车行业不断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步伐,行业发展从数量规模扩张逐步转向更具含金量的高质量增长。汽车行业在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和消费环境的影响下,汽车整体产销同比增速总体趋缓。

上半年,国家先后发布《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征求意见稿)》、《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等行业政策,指导和支持汽车行业向智能化、互联化、电动化、自动化方向发展。同时,国家实施降低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以及国六排放标准的提前实施,都将推动汽车行业加快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受行市场及行业产等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560万元,同比下降5.65%;营业利润3,171万元,同比增长5.43%;利润总额3,088万元,同比增长4.38%;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551万元,同比增长18.87%。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徐晓平

2018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6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8年8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18年8月1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董事共9人,参加本次会议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徐晓平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详见 2018年 8 月1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18年 8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18年 8 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时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8年8月1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了公司截至 2018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18年 8 月 1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时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8 月1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7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8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18年8月1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监事共5人,参加本次会议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福财先生召集及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详见 2018年 8 月1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18年 8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详见2018年 8 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了公司截至 2018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次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详见2018 年 8 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8月14日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33号文)的核准,公司于2017年4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05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27,1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81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33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证天通(2017)证验字第020100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8年上半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88.52万元,累计使用7,430.48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7,171.2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指引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5月,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全资子公司郑州钧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钧达”)、苏州新中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新中达”)、佛山市华盛洋模具塑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华盛洋”)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渭塘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渭塘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红专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海口南海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为71,712,024.31元。详见下表: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7,430.4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经2018年6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经2018年7月3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具体为:

(1)增加郑州钧达年产30万套汽车内外饰件生产项目(以下简称“郑州钧达项目”)建设内容。在其原有建设内容基础上增加喷涂工序,相应增加自动喷涂线工艺设备投资,但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不变,仍为10,600万元。

(2)变更苏州新中达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由自建研发综合楼变更为租赁研发办公场所,同时对苏州新中达现有场地进行改造后作为试制试验场所。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由苏州新中达厂区内变更为中国汽车零部件(苏州)产业基地研发检测大厦和苏州新中达厂。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不变,仍为3,000万元。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5月17日,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3,986.46万元。其中,佛山华盛洋年产25万套汽车塑料内外饰件生产项目(以下简称“佛山华盛洋项目”)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2,585.34万元,郑州钧达项目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1,401.12万元。中证天通对此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中证天通(2017)证特审字第0201003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5月17日,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应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18年5月9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5月1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用8,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该资金已于2018年5月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公司没有发生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公司没有发生超募资金的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5月1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钧达、苏州新中达、佛山华盛洋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18年5月9日将上述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5月1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钧达、苏州新中达、佛山华盛洋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截至报告期末,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郑州钧达项目”将在原有投资基础上新增自动喷涂线投资,预计新增工艺设备投资约8,000万元。该项目新增喷涂工序后,公司仍按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0,600万元,募集资金不足以满足项目投资需要的,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等方式解决。

2、“研发中心项目”原用于新建研发楼及与其相关的工程建设费用将不再投入,项目拟新增研发中心办公及研发场地租赁、场地改造及装修等费用约850万元。该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后,公司仍按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3,000万元,募集资金不足以满足项目投资需要的,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披露均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2日

附表1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33号文)的核准,公司于2017年4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05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27,1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81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33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证天通(2017)证验字第020100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指引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5月,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全资子公司郑州钧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钧达”)、苏州新中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新中达”)、佛山市华盛洋模具塑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华盛洋”)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渭塘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渭塘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红专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海口南海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经2018年6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经2018年7月3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具体为:

1、增加郑州钧达年产30万套汽车内外饰件生产项目(以下简称“郑州钧达项目”)建设内容。在其原有建设内容基础上增加喷涂工序,相应增加自动喷涂线工艺设备投资,预计新增工艺设备投资约8,000万元。变更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不变,仍为10,600万元。

2、变更苏州新中达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由自建研发综合楼变更为租赁研发办公场所,同时对苏州新中达现有场地进行改造后作为试制试验场所。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由苏州新中达厂区内变更为中国汽车零部件(苏州)产业基地研发检测大厦和苏州新中达厂区内。该项目原用于新建研发楼及与其相关的工程建设费用将不再投入,项目拟新增研发中心办公及研发场地租赁、场地改造及装修等费用约850万元。变更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不变,仍为3,000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17年5月17日,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3,986.46万元。其中,佛山华盛洋年产25万套汽车塑料内外饰件生产项目(以下简称“佛山华盛洋项目”)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2,585.34万元,郑州钧达项目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1,401.12万元。中证天通对此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中证天通(2017)证特审字第0201003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四)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理财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1、2017年5月1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钧达、苏州新中达、佛山华盛洋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18年5月9日将上述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17年5月17日,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应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18年5月9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2018年5月1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钧达、苏州新中达、佛山华盛洋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公司于本报告期末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

4、2018年5月1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应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该资金已于2018 年5月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承诺效益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良好的市场发展趋势以及公司开拓规划,预计的年均净利润;

2、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其中,佛山华盛洋项目已有厂房及设备陆续投入生产使用,但主要为其他子公司部分产品订单提供生产支持,且该项目前期建设以自有资金投入为主,自公司2017年4月完成首发上市后陆续以募集资金置换、投入,目前该项目仍在建设之中,募集资金投入建设部分的实际效益暂无法单独核算;郑州钧达项目尚在建设过程中,暂不具备生产能力,未产生效益。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研发中心项目主要为公司整合现有研发资源,进一步提高公司技术研发能力,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该项目非独立运营,效益无法定量评估。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于2017年4月到位,募投项目尚在投资建设期,未实现效益。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不适用。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公司将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情况与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12日批准报出。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