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终止上市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上接3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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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于上述修改,相应调整基金合同相应条款以及被引用条款的顺序、编号。
修改后的基金合同自万家家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同时对《万家家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万家家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修改。
一、 基金管理人就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万家家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历史沿革
万家家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038号文注册募集,并于2017年5月23日获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函[2017]1289号文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
万家家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7年11月22日至2018年1月30日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万家家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2月7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合同的生效
自万家家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万家家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且《万家经济新动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生效。
(三)基金合同修改的可行性
1、基金合同修改事项不存在法律障碍
《基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行使下列职权:……(二)决定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内容……”
《基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审议事项作出决定,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但是,转换基金的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提前终止基金合同、与其他基金合并,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予以公告。”
《运作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因此,本基金基金合同修改事项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碍。
2、基金合同修改不存在技术障碍
基金合同修改后,本基金在技术系统运作上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同类基金并无明显差异,因此不存在技术操作上的障碍。
二、 修改基金合同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 修改基金合同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设计修改方案之前,基金管理人认真听取了相关意见,综合考虑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要求。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如持有人大会未能成功召集,则基金管理人可准备二次召集持有人大会。如修改基金合同方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批准,则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提交方案。
(二) 基金合同修改前后的运作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做好充分的内部沟通及外部沟通,避免基金合同修改后基金运作过程中出现相关操作风险、管理风险等运作风险。
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终止上市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8月9日、2018年8月10日、2018年8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wjasset.com)分别发布了《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及《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保障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的权益,现发布《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法律规范,以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7号)、《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等相关文件的内容,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万家创业成长”)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和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8]366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场内简称“成长A”
交易代码:150090
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场内简称“成长B”
交易代码:150091
基金类型:股票型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终止上市日:2018年8月14日
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18年8月13日,即在2018年8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分别享有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益。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18年6月4日起,至2018年7月13日17:00止,于2018年7月1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已由基金管理人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的上市交易,现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8]366号))同意。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和变更登记
基金管理人将在终止上市日,即份额折算基准日,组织进行基金份额的折算和变更登记工作。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转换为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A类基金份额。
(二)修订后基金合同的生效
自份额折算基准日的次一工作日起,《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为准。
(三)申购赎回安排
因本基金于2018年8月14日起终止上市并进行份额折算和变更登记。自2018年8月14日起终止办理万家创业成长份额、万家创业成长A份额、万家创业成长B份额三类份额间的配对转换业务。
自2018年8月14日起暂停办理场内申购与赎回、场外申购与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自2018年8月16日起恢复办理场内赎回、场外申购与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转托管(仅包括场外系统内转托管、场内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外)业务。
(四)注意事项
1、本基金终止上市交易后,在恢复赎回业务之前,投资者无法进行基金交易,也无法办理基金赎回,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2、对于已经办理司法冻结、质押登记等限制转移措施的基金份额,有关登记机构及证券经营机构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该限制措施的转移手续。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wjasset.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538转6或400-888-0800(免长途话费)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