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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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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2018-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2018-064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2018年4月21日),赣州沃本新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本新材”)持有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和资源”或“公司”)股份9,342,1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2%。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因公司实施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沃本新材持有公司股份增至12,144,8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2018年4月21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沃本新材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671,08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4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沃本新材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过半,在此期间,沃本新材未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018年8月14日,公司收到股东沃本新材发来的《计划减持股份的进展通知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沃本新材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过半,现将沃本新材有关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公司实施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说明:黄平担任赣州沃本新材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平和赣州沃本新材投资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同时,黄平直接持有赣州沃本新材投资有限公司43.7171%的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截止本公告日,沃本新材尚未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沃本新材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在减持期间内,沃本新材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关注沃本新材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沃本新材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8-065

债券代码:122418 债券简称:15盛和债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润和催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润和”)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为四川润和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通桥支行的人民币壹仟柒佰万元整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担保,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公告日,公司因融资需求提供担保218,000.00万元(含本次数),因履约需求提供担保5,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33,705.00万元),前述两项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251,705.00万元, 占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8.50%,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润和催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通桥支行申请人民币壹仟柒佰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为其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通桥支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公司2018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2018年5月3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同意公司因融资需求预计担保额度不高于人民币22亿元(含之前数)。上述因融资需求的担保金额加上之前已提供的融资需求担保金额的累计数未超过经审议通过的2018年因融资需求预计的担保额度。

二、担保人及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四川润和催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润和2018年一季度及2017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表:

单位:元

说明:四川润和财务数据为合并财务数据,而非四川润和单体财务数据。

截止本公告日,盛和资源为四川润和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盛和资源为文盛新材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盛和资源为盛和稀土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盛和资源为晨光稀土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盛和资源为科百瑞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四川润和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盛和稀土持有四川润和38.1227%的股权,公司直接持有盛和稀土99.9999%的股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担保最高额为壹仟柒佰万元人民币。

2、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四、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为解决四川润和生产经营需要,及时补充其流动资金有利于四川润和的发展。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融资额度不高于人民币22亿元(含之前数),并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前述拟融资额度范围内以自有资产提供担保。上述担保金额加上之前已提供的担保金额未超过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预计担保额度,担保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截至目前公司已对四川润和、文盛新材、盛和稀土、晨光稀土、科百瑞提供担保218,000.00万元(含本次数),融资需求担保剩余额度2,000.00万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因融资需求提供担保218,000.00万元(含本次数),因履约需求提供担保5,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33,705.00万元),前述两项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251,705.00万元,均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本公司 截至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8.5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8月15日

报备文件

(一)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二)第六届第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三)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四)盛和资源、四川润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