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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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2018-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18-074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龙南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为原告

●涉案的金额:货款9,119,905.02元、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超期支付货款利息、诉讼费、预计赔偿费用666,080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确定

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2018年8月7日,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东骏亚”或“公司”)发布了《广东骏亚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披露了公司下属全资二级子公司龙南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龙南骏亚数字”、“原告”)与深圳迈智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以下简称“本案”),龙南骏亚数字已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对深圳迈智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股东王刚和傅祥圭提起诉讼。

一、案件进展情况

2018年8月14日,龙南骏亚数字收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于2018年8月7日至2018年8月8日出具的以下文件:

1、《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传票》【案号(2018)粤0307民初12850号】,具体内容如下: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被传唤人:龙南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传唤事由:开庭

应到时间: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九日上午九时三十分

应到场所: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

2、《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通知书》【(2018)粤0307民初12850号】,具体内容如下:

龙南骏亚数字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申请追加傅祥圭为本案被告,申请理由是傅祥圭为本案共同被告深圳迈智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自公司成立至今未履行出资义务,实缴出资额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对本案被告拖欠申请人的货款及违约金在其未足额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原告追加傅祥圭为被告的申请理由不充分,不应得到支持。对原告龙南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追加傅祥圭为本案共同被告的申请,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根据上述通知书,现龙南骏亚数字与深圳迈智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被告为深圳迈智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王刚(自然人)。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鉴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确定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公司将继续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进展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传票 【案号(2018)粤0307民初12850号】

2、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通知书 【(2018)粤0307民初12850号】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