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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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

2018-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8-044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合计约5,110,399.45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相关诉讼仍处于审理阶段,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故公司目前无法判断其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

2018年8月13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晶光电"、"公司")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涉及12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892,673.52 元。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共收到43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材料,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5,110,399.45元,现将相关诉讼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43名自然人

被告: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中1起案件被告方包括公司控股股东荀建华)

2、原告的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各类损失合计5,110,399.45元;

(2)判令被告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主要事实与理由:

2018年4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 1号),宁波证监局认定公司、荀建华等相关当事人在重大仲裁事项、股权转让事项的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法违规事实,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3日披露的《亿晶光电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

原告共计43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或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上述43起诉讼案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上述43起诉讼案件,除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2起案件已于2018年6月29日开庭审理外,其余41起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三、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上述43起诉讼仍处于审理状态,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故公司目前无法判断其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相关诉讼案件,并聘请了专业法律团队积极应诉,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网站或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