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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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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8-106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8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18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海林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冯儒先生、陈健富先生、王垚女士采用通讯表决,其他董事均现场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资产重组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事宜期限的议案》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资产重组”)已于2018年1月21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向徐湛元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6号)的核准。

鉴于本次资产重组事项有关的股东大会决议将于2018年9月26日到期,而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工作尚在推进中,为保证本次资产重组事宜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资产重组有关事宜的期限延长为本议案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除延长前述事项的期限外,本次资产重组方案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相关事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资产重组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事宜期限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大兴园林拟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兴园林”)与东方天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津杭设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六枝特区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相关合资合同,共同出资注册成立贵州省六枝特区关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扶贫PPP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名称拟定为六枝特区民兴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兴环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200.00万元,其中大兴园林出资人民币11,358.20万元,占民兴环境注册资本的93.10%;经营范围:涵盖PPP项目合同项下项目公司获得的特许经营权及其他相关经营活动的内容,具体内容以工商部门最终登记注册的为准。

上述拟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大兴园林拟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关于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内容于2018年8月1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8-107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资产重组事项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

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事宜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召开2017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在内的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资产重组事项的有效期为该次股东大会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即于2018年9 月26日到期。

2018年1月21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向徐湛元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6号)的核准。公司已于2018年1月30日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过户事宜,并于2018年2月9日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登记及上市事宜。

公司现正积极推进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为保证本次资产重组事宜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资产重组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事宜期限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资产重组事项的期限延长为本议案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除延长前述事项的期限外,本次资产重组方案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相关事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156)。

关于延长本次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资产重组相关事宜期限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8-108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8年8月31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8月31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8月30日-2018年8月31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30日15:00-2018年8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大道48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资产重组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事宜期限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见2018年8月1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06)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资产重组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事宜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7)。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18年8月29日、8月30日(具体时间为9:00-12:00,14:00-17: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上述时间内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大道488号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秦庆

联系电话:0898-88710266

传 真:0898-88710266

电子邮箱:qinqing@hnruize.com

邮政编码:572011

地 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大道488号

5、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股东登记表。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596,投票简称:“瑞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8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30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系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8年8月31日召开的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 本人(本单位)授权受托人按自己意见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名称(姓名):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姓名: 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4、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附件3: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18年8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股,拟参加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8-109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大兴园林拟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8月7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兴园林”)收到贵州睿易达国际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大兴园林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与联合体成员海南津杭设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东方天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贵州省六枝特区关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扶贫PPP项目的中标人。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8月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中标贵州省六枝特区关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扶贫PPP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4)。

2018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大兴园林拟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现将本次对外投资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确保贵州省六枝特区关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扶贫PPP项目的顺利建设、运营,大兴园林拟与东方天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津杭设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六枝特区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相关合资合同,共同出资注册成立贵州省六枝特区关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扶贫PPP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名称拟定为六枝特区民兴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兴环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200.00万元,其中大兴园林出资人民币11,358.20万元,占民兴环境注册资本的93.10%;经营范围涵盖PPP项目合同项下项目公司获得的特许经营权及其他相关经营活动的内容。具体内容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为准。

2、对外投资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东方天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9年01月20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78号3号楼2单元32层

法定代表人:杨欢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园林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园林古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花卉、苗木、盆景、草坪种植销售;生态环保设备技术的研发与生产;工程管理咨询(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结构:杨晓敏持股94%;杨磊持股3%、杨勇持股3%。

2、海南津杭设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06年03月28日

注册资本: 3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海口市白龙南路59号海瀛大厦1403、1405室

法定代表人:闵子杰

经营范围:城市规划设计、风景园林及环境规划设计、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建筑项目策划与技术咨询、投资分析与论证。

股东结构:闵子杰持股60%;吕彬锋持股40%

3、六枝特区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时间: 2013年05月08日

注册资本: 35,273.64万元人民币

住所: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平寨镇那平路37号(原疾控中心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胡周云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及农业产业化项目投资与开发;物资销售;土地一级开发、土地平整。)

股东结构:六枝特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持股100%。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述合作方无关联关系。

三、拟投资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拟设立的公司名称:六枝特区民兴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2,200 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六枝特区

5、经营范围:涵盖PPP项目合同项下项目公司获得的特许经营权及其他相关经营活动的内容。

6、发起人及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上述拟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四、对外投资协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积极与合作方商讨合资合同事宜。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大兴园林本次投资设立的子公司六枝特区民兴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前期中标的贵州省六枝特区关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扶贫PPP项目的项目公司,主要为确保上述PPP项目的顺利建设、运营、管理,有利于公司园林绿化业务的发展。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大兴园林自筹资金,因贵州省六枝特区关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扶贫PPP项目建设运营期较长,本次投资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是基于贵州省六枝特区关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扶贫PPP项目而进行的,符合公司PPP业务发展的需要,但在本项目合作期内尚可能面临政策、管理、市场、项目进展情况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