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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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8-060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8月15日上午9:30分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9日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维刚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控股股东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的提议,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峙宏先生、刘其福先生、向荣先生、孙旭军先生、熊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上述补选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自当选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2019年3月10日)止。

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8月1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及《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8月1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62)详见2018年8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函。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峙宏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63年9月,研究生学历。刘峙宏先生曾在部队服役,退伍后在四川达川地区水利电力局、达川地区扶贫开发办工作,1992年后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曾任成都达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宏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峙宏先生为董事候选人刘其福先生之兄,宏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除上述情形外,刘峙宏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峙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其福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66年4月,本科学历。刘其福先生长期从事企业管理工作,曾任北海华宇置地发展公司副总经理、成都达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达州宏义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刘其福先生为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候选人刘峙宏之弟。除上述情形外,刘其福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其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向荣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70年1月,本科学历。向荣先生曾任职于四川达县国土局,现任达州市大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四川宏义地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向荣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向荣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旭军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64年6月,研究生学历,获出版行业副编审高级职称。孙旭军先生长期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曾任四川教育出版社副社长、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四川宏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孙旭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孙旭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熊鹰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66年3月,中专学历。熊鹰先生现任四川省达县华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达县华夏康年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达县利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熊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熊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8-061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8月15日上午11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9日以电话、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建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向监事会提名曹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补选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股东四川省道诚力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监事会提名俞珈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补选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曹征先生、俞珈玮先生符合上市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同意提名曹征先生、俞珈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补选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上述补选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为自当选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日(2019年3月10日)止。

补选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提名函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补选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曹征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82年7月,研究生学历。曹征先生现任宏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宏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除上述情形外,曹征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曹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俞珈玮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87年5月,本科学历。俞珈玮先生曾任民生银行上虞支行客户经理,现任上海易淳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上海冰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俞珈玮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俞珈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8-062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8月31日(星期五)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08月31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08月30日—2018年08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08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08月30日下午3:00至2018年08月31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 司 将 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8月27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1号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关于补选刘峙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关于补选刘其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关于补选向荣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关于补选孙旭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关于补选熊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二、《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2.1 关于补选曹征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2.2关于补选俞珈玮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特别提示:上述议案一、议案二投票采取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三、《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详见2018年8月16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

1、登记时间:2018年8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1号公司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1号成都路桥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1号;

邮 编:610045;

传真号码:028-85003588。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1号

2、联系人:郭皓 张磊

3、电话:028-85003688 传真:028-85003588

4、邮箱:zqb@cdlq.com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委托授权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28”,

2、投票简称为“成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监事(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8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 :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8-063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公司董事会对天健审计团队多年来为公司审计工作做出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聘期已满,公司拟另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经过认真考察,董事会拟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3、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4、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5、成立日期:2012年02月09日

6、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资质:具备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三、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事前认可并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8-064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接到公司股东四川省道诚力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道诚力公司”)通知,获悉道诚力公司将其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票解除质押。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质押及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道诚力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23,100,000股质押给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3.1326%。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股东股份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

2018年8月14日,道诚力公司将上述质押给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公司股票4,226,890股解除质押并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上述解除质押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732%,占道诚力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7.917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道诚力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23,591,3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992%,其中处于质押或冻结状态的股票18,873,1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94%。

二、备查文件

1、《股票解除质押对账单》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