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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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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
公告

2018-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3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

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287号)。系因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及7月4日的公告中提及控股股东张邦辉先生所持股票的质押率有望在7月底前降至60%以内,而至8月2日其质押率实际降到86.09%。交易所要求说明该事项的具体原因及依据,并进一步说明该事项的履行情况和进展,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函件要求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前回复并披露。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关注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答复。鉴于关注函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要律师出具核查意见,公司预计无法在2018年8月15日之前完成相关访谈和取证程序。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18年8月20日回复并对外披露。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