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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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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鹏华兴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
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2018-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兴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兴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则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1、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

2、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最近一个开放期自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7日,截至2018年8月15日日终,本基金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情形。若截止该开放期结束日(即2018年8月17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一般情况下,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的期间。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8月10日发布的《鹏华兴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本基金最近一个开放期为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7日,因此,若《基金合同》发生终止情形,开放期结束后本基金将不再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

2、若《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期间,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

4、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6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研究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销售

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下述销售机构签署的销售协议,下述销售机构将销售本公司旗下鹏华研究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230,以下简称“本基金”)。具体销售机构信息如下:

自2018年08月16日起,投资者可分别通过上述销售机构的各基金销售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交易等业务。关于本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等重要事项详见本公司发布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其他相关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销售机构

各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及网址详见上表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八月十六日

鹏华兴华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触发赎回、转换转出

比例确认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8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介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发布了《鹏华兴华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以下简称“《开放公告》”)。鹏华兴华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鹏华兴华定期开放混合,基金代码:002809)自2018年8月15日起(含当日)进入开放期,开放时间为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21日,在此期间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申请。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应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经本基金管理人初步统计,鹏华兴华定期开放混合8月15日的净赎回申请金额已超过本基金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管理人对8月15日的赎回、转换转出申请进行比例确认。基金管理人将于确认日的下一个工作日披露比例确认结果公告。

本次开放期间,如再次出现上述情况,管理人将根据当日的净赎回申请和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对每个交易日投资者的赎回、转换申请进行比例确认。管理人将在每次比例确日的下一个工作日披露比例确认结果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