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2018-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东方时尚 公告编号:临2018-068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等公告。本次回购方案经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拟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3亿元,不低于5,000万元,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亿元、回购价格上限2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714,285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从而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年8月16日至2018年9月30日,每个工作日的9:30—11:30、13:00—17:00。

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19号

联系人:贺艳洁

联系电话:010-53223377

传真号码:010-61220996

邮箱:dfss@dfss.com.cn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