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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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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
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第四十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2018-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以下(含0.250元)时,长盛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场内简称:券商分级,基金代码:502053)、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场内简称:券商A,基金代码:502054)、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场内简称:券商B,基金代码:502055)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8年8月15日,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近期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交易所带来的风险。

二、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四、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长盛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因此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五、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长盛中证证券公司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长盛中证证券公司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计入基金财产;场内份额折算后的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额,按照投资者零碎份额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份额数量相同的,则随机排列,按照排列顺序,依次均登记为1 份,直至完成全部折算。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长盛中证证券公司份额、长盛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与长盛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长盛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sfunds.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或010-62350088)咨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6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18年8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发布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8年8月20日起,至2018年9月19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2018年9月20日

4、会议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联系人:翟青

联系电话:010-65171166-2126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请参见《关于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8月20日,即在2018年8月20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二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护照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以上各项及本公告正文全文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文件,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18年8月20日起,至2018年9月19日17:00以前(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快递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公告第一条第4项所述的寄达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五、授权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如不能亲自参与本次大会,可以授权委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等代理人参与大会并投票。

1、纸面授权方式

(1)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如果代理人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基金销售机构,前述代理人将在取得基金份额持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统一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包括提供代理人有关证明文件)。

(5)以上各项及本公告正文全文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文件,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2、电话授权方式

(1)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电话征集授权通道(95105568)授权基金管理人进行投票。基金管理人在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愿进行授权记录,从而完成授权。基金管理人开设的录音电话征集授权通道接受授权的截止时间为本次大会投票截止日(即2018年9月19日)15:00。

(2)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授权委托基金管理人参与大会并进行投票时,请基金份额持有人明确具体表决意见。

(3)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授权基金管理人进行投票方式仅适用于持有本基金的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机构持有人暂不开通。代理人仅为基金管理人。

(4)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上述通话过程将被录音。

3、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同一基金份额存在有效纸面授权和有效电话授权的,以有效的纸面授权为准。

(2)同一基金份额存在多次有效电话授权的,以最后一次电话授权为准;存在多次有效纸面授权的,以最后一次纸面授权为准。

(3)如最后时间收到的纸面授权有多次,不能确定最后一次授权的,按以下原则处理:若多次授权的授权表示一致的,按照该相同的授权表示为准;若多次授权同一代理人但授权表示不一致的,视为委托人授权代理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若授权不同代理人且授权表示不一致的,视为授权无效,不计入有效票。

(4)如果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以委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授权委托书中未明确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即视为授权代理人按照代理人的意志全权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代理人选择其中一种表决意见行使表决权。

六、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次通讯会议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基金份额持有人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又存在有效纸面授权或有效电话授权的,以其送达的有效表决票为准。

(3)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5)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指定联系地址收到的时间为准。

七、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2、《关于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3、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公告的规定,并与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4、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自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成功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二次召集大会的时间和地点,但权益登记日仍为2018年8月20日。

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九、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联系人:陆晓冬

联系电话:010-65543888-8066

4、见证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十、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确保表决票于表决截止时间前送达。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咨询。

3、基金管理人将在发布本公告后,在下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就持有人大会相关情况做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4、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6日

附件一:《关于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关于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

附件一:

关于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应对复杂多变的证券市场环境,优化客户体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修改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清算条款。《关于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见附件四。

同时,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具体事宜,并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关于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的内容对《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修改。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6日

附件二:

(本表决票可剪报、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sera.com)下载并打印,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年月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议案的表决权。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若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二次召集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代理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此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2、“基金账户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授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3、代理人的表决意见代表委托人本基金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附件四:

关于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重要提示

1、为保护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2、本次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因此议案存在无法获得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的备案,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4、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及《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自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二、《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将“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的“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的如下条款;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在开放期结束日的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净申购金额低于2亿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管理人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修改为: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在任一开放期结束日次日的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管理人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对《招募说明书》的修订

将“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的“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的如下条款;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在开放期结束日的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净申购金额低于2亿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管理人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修改为: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在任一开放期结束日次日的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管理人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

交易价格波动提示公告

近期,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场内简称:金融地B,交易代码:150282)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连续波动,2018年8月14日,金融地B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645元,相对于当日0.377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71.09%。截止2018年8月15日,金融地B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645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金融地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金融地B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金融地B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份额(场内简称:金融地产,场内代码:160814)参考净值和长盛中证金融地产A份额(场内简称:金融地A,场内代码:150281)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金融地B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金融地B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金融地B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2018年8月15日收盘,金融地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金融地B类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6日

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

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第二十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长盛中证金融地产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以下(含0.250元)时,长盛中证金融地产份额(场内简称:金融地产,基金代码:160814)、长盛中证金融地产A份额(场内简称:金融地A,基金代码:150281)、长盛中证金融地产B份额(场内简称:金融地B,基金代码:150282)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8年8月15日,长盛中证金融地产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长盛中证金融地产B份额近期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长盛中证金融地产A份额、长盛中证金融地产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长盛中证金融地产A份额、长盛中证金融地产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交易所带来的风险。

二、长盛中证金融地产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长盛中证金融地产B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长盛中证金融地产B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四、长盛中证金融地产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长盛中证金融地产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长盛中证金融地产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长盛中证金融地产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长盛中证金融地产份额的情况,因此长盛中证金融地产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五、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长盛中证金融地产A份额,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长盛中证金融地产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长盛中证金融地产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长盛中证金融地产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场内的长盛中证金融地产份额、长盛中证金融地产A份额、长盛中证金融地产B份额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长盛中证金融地产份额、长盛中证金融地产A份额、长盛中证金融地产B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长盛中证金融地产A份额与长盛中证金融地产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长盛中证金融地产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s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或010-62350088)咨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