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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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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临时)
决议公告

2018-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2018-039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临时)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临时)于2018年8月15日在武汉总部第四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付俊雄董事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6名,聂凯董事长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付俊雄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翁英俊独立董事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苏祥林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经过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陈晓华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因年龄原因,聂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因工作调整,和建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聂凯先生、和建生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改革和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诚挚的感谢!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以上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候选人陈晓华先生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聘任付俊雄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因工作调整,和建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因年龄原因,周力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因工作调整,陈晓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周力争女士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改革和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诚挚的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付俊雄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1.董事候选人简历

2.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6日

附件1

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晓华,男,1974年8月出生,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葛洲坝国际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国际业务部主任、外事办公室主任,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现任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中国葛洲坝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中国葛洲坝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

附件2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付俊雄,男,1959年2月出生,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81年11月参加工作,历任葛洲坝五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现任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2018-040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1.修订章程第六十六条

原文为:“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修订为:“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2.修订章程第一百零六条

原文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修订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3.修订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

原文为:“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修订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4.修订章程第一百一十六条

原文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修订为:“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68证券简称:葛洲坝公告编号:临2018-041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8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8月31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解放大道558号葛洲坝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8月31日

至2018年8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请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558号葛洲坝大厦)

邮政编码:430033

(三)登记时间

2018年8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伊,联系电话:027-59270353,传真:027-59270357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6日

授权委托书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8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