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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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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8-040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1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18年8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宗年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摘要》;

同意《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在国资相关管理机构备案及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同意《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就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向董事会授权,具体包括:

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以下事项:

(1)确认激励对象参与2018年限制性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

(2)确定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相关必需的全部事宜;

(3)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按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的全部事宜;

(4)因公司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

(5)在出现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中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该部分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在与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7)在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决议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

(8)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9)为2018年限制性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0)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等认为与2018年限制性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三、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有效期。

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8-041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1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18年8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惠芳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在国资相关管理机构备案及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同意《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