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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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

2018-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公告编号:2018-108号

债券代码:112281 债券简称:15中洲债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洲控股”)于 2018年8月1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洲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置地”)的《关于增持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告知函》,函件告知:中洲置地于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15日期间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48,400股,增持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0223%。本次增持后,中洲置地持有公司股份321,565,7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37%。自2018年5月7日中洲置地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6,500,000股,至2018年8月15日,中洲置地合计增持公司股份6,648,400股,增持比例已达公司总股本的1%。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一)增持人名称:深圳市中洲置地有限公司。

(二)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三)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

(四)增持情况:

(五)目前持股情况:截至 2018 年8月15日收市,公司控股股东中洲置地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二、后续增持计划

中洲置地未来不排除继续增持的可能性。如继续增持,中洲置地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自2018年5月7日起的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包括2018年5月7日增持的650万股股份及本次增持的股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后续披露义务。

三、中洲置地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

四、中洲置地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五、中洲置地承诺在本次增持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备查文件:

1、中洲置地《关于增持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