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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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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3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9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8月15日(星期三)9:00在公司办公楼201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其中董事陆大明、谭建荣、邹峻、刘裕龙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相关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诺力股份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毛英女士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拟聘任胡恒刚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力股份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诺力股份关于选举钟锁铭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丁毅先生提名,拟选举钟锁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董事钟锁铭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他10名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3、审议通过了《诺力股份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8,5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上海兴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兴诺”)增资,其中8,500万元计入上海兴诺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兴诺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000万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力股份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诺力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了诺力股份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91,402,53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5,701,269.5元,转增76,561,015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为267,963,554股。

就注册资本变更及其他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同意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力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及《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8月31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力股份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4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9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8月15日(星期三)10:00在公司办公楼20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吴望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相关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诺力股份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拟选举吴望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诺力股份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8,5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上海兴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兴诺”)增资,其中8,500万元计入上海兴诺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兴诺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000万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力股份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诺力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了诺力股份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91,402,53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5,701,269.5元,转增76,561,015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为267,963,554股。

就注册资本变更及其他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同意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力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及《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5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总经理毛英女士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诺力股份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胡恒刚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对本次拟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任职条件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所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多年的企业管理或相关工作经历,其经验和能力可以胜任所聘任的工作。

特此公告。

附:胡恒刚先生个人简历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5日

附:

胡恒刚,男,197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企业类第十期;1997年8月-2012年8月在中国石化金陵石化公司财务部历任职员、科长、副处长及处长;2012年9月-2018年7月在中国石化化工销售华东公司担任总会计师和总法律顾问;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证券代码:603611 股票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6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增资标的公司名称:上海兴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增资金额:8,500万元

3、增资金额来源:自有资金

4、风险提示:受宏观经济形势及产业形势影响,本次增资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一、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概况

2018年8月15日,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诺力股份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8,5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上海兴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兴诺”)增资,其中8,500万元计入上海兴诺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兴诺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000万元整,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兴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双联路158号2层E区284室

4、法定代表人:丁韫潞

5、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0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6年1月13日

7、营业期限:201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12日

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图文设计、制作,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增资主体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2017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上海兴诺不涉及尚待审理、正在审理、尚待执行、正在执行的重大诉讼、仲裁或处罚;

2、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行为。

三、本次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资对象为全资子公司,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资有利于增强上海兴诺资金实力,有助于其进行业务拓展。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有助于提升公司长远发展潜力。

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进行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损害公司以及股东的利益。本次增资可能面临子公司管理风险、业务经营风险等,公司将加强对上海兴诺经营活动的管理,做好风险的管理和控制,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7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诺力股份”)于2018年8月15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1、变更注册资本

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了诺力股份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91,402,53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5,701,269.5元,转增76,561,015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为267,963,554股。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7月27日就公司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增加注册资本及股本事宜出具了《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96号)。根据该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5,837,539元,股本人民币185,837,539元,截至2017年7月26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91,402,539元,累计股本人民币191,402,539元。

公司的总股本由191,402,539股增至267,963,554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191,402,539元变更为267,963,554元。

2、就注册资本变更及其他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具体如下:

除以上修改条款外,无其他条款修改。经本次修改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8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8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8月3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州路528号公司一期展厅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8月31日

至2018年8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于2018年8月1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将会议资料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18年8月31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州路528号)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李裕丰、贡满

电话:0572-6210906

传真:0572-6210777

电子邮箱:sec@noblelift.com

3、联系地址: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州路528号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8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