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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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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诉前财产保全冻结的进展公告

2018-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8-065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诉前财产保全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航节能”)于2018年8月15日收到控股股东北京首航波纹管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航波纹管”)的通知,获悉首航波纹管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前财产保全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诉前财产保全冻结的公告》。

今日,公司收到首航波纹管发来的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财产保全事项通知书(2018)浙01民初2137号(以下简称“通知书”)和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浙01民初2137号(以下简称“民事裁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通知书显示:根据浙江浙商产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和法律的规定,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首航波纹管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冻结首航波纹管所持有首航节能无限售流通股共508,192,988股,冻结期间产生的孳息一并冻结,其中507,950,015股已质押。

民事裁定书显示: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浙江浙商产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首航波纹管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浙江浙商产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首航波纹管价值67,443,089.94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为浙江浙商产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提供了担保。

首航波纹管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诉前财产保全冻结未对公司的运行和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