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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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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8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862.51万元,同比增长3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41.05万元,同比增长86.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665.16万元,同比增长110.0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754.51万元,同比下降474.47%,基本每股收益0.2362元,同比增长79.08%。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总资产200,460.82万元,同比增长27.02%,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6,026.67万元,同比增长4.59%。

报告期内,公司“锂电池基础材料绿色设计平台建设项目”入选2018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标志着对公司绿色技术研发实力的进一步肯定。该平台以绿色设计为核心,在产品设计开发环节,开发、应用一批模块化、仿真化、集成化和高可靠性等绿色设计工具,实施设计和制造并行工程,提高产品研发效率,开发一批绿色设计产品,如硫酸镍、硫酸钴、硫酸锰、碳酸锂等锂电正极基础材料。在原料选用方面,公司采用废旧电池极粉料代替矿料,充分考虑下游生产、使用、回收利用等环节资源环境影响,开发一批高性能、轻量化、绿色化新材料,实现绿色原料选择、创新设计和应用技术的突破。在制造环节,通过绿色设计与制造一体化关键技术突破,创建多条绿色设计技术产业化示范线,开展绿色设计方案的验证与优化,不断提升产品绿色制造水平。在产品包装方面,选用单一化、减量化、无毒害化、易降解、高性能材料符合低能耗、低污染、易回收要求的新型绿色包装。在上述绿色设计实践基础上,建立面向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设计信息数据库,开发、应用和推广产品生命周期资源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和软件工具,应用生命周期评价方法(LCA)优化原料选择、产品设计和制造方案,构建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与评价体系。

本项目充分考虑降低能耗物耗、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的可持续使用等多个因素,创建锂电池基础材料绿色设计平台,从锂电池基础材料的生产工艺设计到产品回收利用的各个关键工艺,优选高效节能装备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设计开发一系列锂电池基础材料绿色产品并建成示范线,实现绿色设计与制造一体化的关键技术突破,将促使锂电池正极基础材料行业从目前的“高成本、高污染”废弃式作业方式向“回收-纯化-高值化”的绿色循环利用方向转变,减少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提高绿色精益生产能力和产品国际竞争力,满足公司产品绿色化、低成本、多元化、多方位的发展格局要求,树立锂电池基础材料行业绿色制造标杆。

报告期内,新能源材料磷酸铁锂建设项目正进行设备安装调试,产品即将进入验证阶段。锂电池正极材料的性能和质量取决于使用的原材料性能和质量、生产工艺条件、产品技术路线等多种因素,其中原材料性能和质量将直接决定最终产品的性能和质量。如磷酸铁的纯度部分决定了磷酸铁锂的纯度、比容量、存储性能、循环寿命等关键指标;磷酸铁的形貌和尺寸部分决定了磷酸铁锂的其他部分核心指标,如超细磷酸铁可制备适用于对低温放电及大电流放电性能有极高要求的启停电池的功率型磷酸铁锂,二微米级磷酸铁可制备适用于对能量密度有极高要求的长续航纯电动车电池的能量型磷酸铁锂等。

公司在镍、钴、锂、锰等金属的综合利用方面进行了成功产业化实践,参与制订了行业标准《电池用硫酸锰》(标准编号:HG/T 4823-2015),并充分利用在电子化学品领域掌握的多级串联络合萃取提纯技术、结晶控制等多项核心技术,为高纯度的镍、钴、锂、锰等锂电池正极材料的基础原料加工方面提供良好的技术条件。

以提纯为例,公司自主开发的多级串联协同络合萃取提纯技术,对电子级高纯PCB化学品进行纯化处理,使主要元素杂质(如铜、锡、钴等)的含量<10ppm,金属总杂质含量<100ppm,这种对多种化合物的提纯可以使其中的杂质离子含量达到ppm级的水平。

以结晶控制为例,公司自主研发并产业化应用的前驱体控制结晶技术,可实现镍钴锰等多种元素的均匀共沉淀,元素混合达到原子级程度,避免了机械混合不均匀的情况;并通过控制前驱体形貌和粒度,提高材料的加工性能和振实密度,克服材料的稳定性缺陷,实现产品物化性能可控。另一方面采用控制结晶掺杂包覆或机械掺杂包覆等手段进行材料的改性,提高材料的安全性及循环性能。通过在前驱体制备阶段实现体相结构的调控,在后续的混料及烧结工序对材料的表面组成结构进行进一步优化,并自主研发表面包覆工艺,实现对材料的双重调控,使锂电池材料性能达到高容量及高功率等特性。

报告期内,珠海中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已竞得土地使用权,前期工作顺利推进,该公司主要开展废旧动力电池金属湿法回收及三元材料制造等业务;另外,公司全资设立珠海中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开展退役动力锂电池梯级利用、废旧动力电池拆解等业务。公司将分别通过上述珠海两家子公司开展退役动力锂电池的回收、梯级利用、拆解、金属综合回收及电池材料再制造等业务,积极探索锂电池材料综合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相关技术及产业应用。

2018年1月29日,公司与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合作内容包括:探索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与无害化处理的管理机制与模式,助力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通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实践和研究,探索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在通信等领域梯次利用的技术规范及标准;通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无害化处理实践和研究,探索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后的回收处理机制及无害化处理技术标准体系。

公司通过开展锂电池的梯级利用、拆解、金属综合回收及电池材料再制造等业务,减少环境污染,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兼顾社会效益与企业利益,有助于加快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业务拓展,是完善公司新能源产业战略布局的具体措施;其次,公司已在在精细化学品方面建立了一整套成熟的工艺流程和技术储备,并在镍、钴、锂的处理和回收利用方面进行了成功实践,并取得了良好的效益。公司研发的镍钴锰三元材料前驱体,在制备工艺方面具有创新性,电性能优异、安全性好。公司将使用公司技术储备,利用各种动力电池(铅酸电池除外)经循环利用生产动力电池用高性能镍钴锰多元材料产品。在金属资源综合利用方面,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协同络合萃取”到三元正极材料生产的完整产业链,还具备了二次资源回收的能力,在品质控制和生产成本上都具有优势。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本报告期内投资设立珠海中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已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投入资金300万元。本公司拥有对其的全部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9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8日通过电话、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汉昭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到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及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5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5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延长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效期延长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9月18日。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9月18日。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5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0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朝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体监事认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2018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并表示将进一步监督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来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延长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效期延长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9月18日。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9月18日。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2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96号文《关于核准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31元,募集资金总额369,300,000.00元。截至2015年02月12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369,3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33,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36,300,000.00元,已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02月12日汇入光华科技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中国银行汕头金平工业城支行、账号660064917192、金额人民币166,000,000.00元;中国银行汕头金平工业城支行、账号671764914865、金额人民币140,300,000.00元;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账号693358084、金额人民币30,000,000.00元。 减除前期已支付的承销保荐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552,776.48元,实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7,747,223.5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410041号验资报告。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文《关于核准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3号)的核准,同意光华科技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8,376,844股新股。本公司实际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228,79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7.57元,共计募集人民币249,999,980.86元,已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汇入光华科技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中国银行汕头科技支行 、账号656168917958、金额人民币144,999,980.86元;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账号699999573、金额人民币10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395,907.3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2,604,073.4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58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截止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注1: 募投项目支出包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19,682.85万元(其中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3,137.23万元)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13,184.85万元。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注2: 募投项目支出包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14,288.54万元(其中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8,149.29万元)和补充流动资金10,005.0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分别与中国银行汕头金平工业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7年7月20日分别与中国银行汕头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变更保荐机构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与中国银行汕头科技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各期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含存款利息收入):

金额单位:元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和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投项目之一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公司核心技术优势和产品竞争力。项目的效益将体现在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中,该中心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投项目之一广州创新中心建设项目主要是通过建设创新中心,公司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公司核心技术优势和产品竞争力。该项目以前瞻性研发为核心,项目效益将体现在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中,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广州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将结余募集资金6,124.06万元(含利息)投资于“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技术改造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增加投资总额为8,000万元,实施地点为汕头市大学路295号光华科技厂区,计划于开始建设后12个月完成。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5年2月28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131,372,256.53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410059号专项鉴证报告。2015年3月11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1,372,256.5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同意后予以披露,以上置换自筹资金的履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7年6月29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81,492,852.00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630号专项鉴证报告。2017年8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1,492,852.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未有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未有发生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未有发生超募资金相关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本报告期末公司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各期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五、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16日批准报出。

附表: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6日

附表1:

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3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2018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8年9月3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9月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2日-2018年9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2日15:00至2018年9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2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8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汕头市大学路295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8月1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重要提示: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2018年8月30日(星期四)9:00-17:00;2018年3月31日(星期五)9:00-14:00

3、登记地点: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荣政、陈锋

(2)电 话:0754-88211322

(3)传 真:0754-88110058

(4)邮箱:stock@ghtech.com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41,投票简称为“光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科技”)股份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光华科技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

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明确每一审议事项的具体指示;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若委托人未对审议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则视为股东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4、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委托有效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4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

届满前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7年9月1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8月29日、2017年9月18日、2017年10月18日、2017年10月28日、2017年11月18日及2017年12月1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将于2018年12月16日到期,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前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

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2月14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计买入公司股票10,553,363股,成交金额人民币172,932,981.07元,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16.39元/股,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82%。至此,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已全部实施完毕。锁定期自上述购买日起十二个月,即自2017年12月16日至2018年12月16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10,553,3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仍处于锁定期。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均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持有人合并持有份额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以上以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处置办法、变更及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2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之后,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或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代表大会)的代表2/3以上份额同意后,将相关议案报送至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或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代表大会)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所持股份的处置办法

本持股计划锁定期满之后,由管委会提出申请后,选择以下处理方式之一:

(1)委托资产管理机构在存续期间内代为出售本计划所购买的光华科技股票,并优先用于偿还融资本息;

(2)委托资产管理机构在存续期内继续持有股票。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必须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和持有人会议(或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代表大会)同意方可实施。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期时自行终止,但经董事会审议延长的除外。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当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当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公司出现严重经营困难或其他重大事项,经董事会决议终止本计划。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18年12月16日届满,锁定期满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及届时市场情况决定,依据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处置股票。

2、在下列期间不得卖出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