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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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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进展公告

2018-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正在筹划通过现金交易方式要约收购香港上市公司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美能源”)(2686.HK)部分股权的行为,该行为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拟通过全资孙公司香港利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利明”),待先决条件达成后,发出自愿有条件现金部分要约,收购亚美能源不超过50.5%的已发行股份;并通过适当要约的方式注销不超过50.5%的未行使购股权及受限制股份单位(以下简称“本次要约”)。

2018年6月28日,本次要约所有先决条件均已获达成(详见公告编号:2018-050)。

2018年7月5日,香港利明已向亚美能源的股东、购股权持有人及受限制股份单位持有人寄发要约文件(当中载有包括该等要约的所有条款及条件)及接纳表格(详见公告编号:2018-052)。

2018年7月24日,香港利明宣布,鉴于接纳条件及批准条件均已达成,现金部分要约就接纳而言已成为无条件,其他条件尚未达成。(详见公告编号:2018-056).

2018年8月2日,香港利明宣布,现金部分要约在各方面已成为无条件,同时,购股权要约及受限制股份单位要约在各方面已成为无条件。(详见公告编号:2018-058)。

2018年8月16日下午4:00整,要约期截止,香港利明已收到2,758,498,386股股份的有效接纳(约占亚美能源截至2018年5月14日已发行股本的82.3%或截至2018年8月16日已发行股本的82.3%)、194,462,080份购股权的有效接纳及36,116,793受限制股份单位的有效接纳;根据要约条款,香港利明将按每股1.75港元收购总共1,692,871,886股股份,每份0.5647港元收购并注销100,323,140份购股权,每份1.75港元收购并注销20,154,383份受限制股份单位。根据要约人所深知及确信以及根据公开资料,在现金部分要约结算后,有1,371,708,471股股份(约占亚美能源已发行股本的40.9%)将由公众人士持有。因此,亚美能源将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8.08(1)(a)条关于公众持股量的规定。本次要约的接纳结果及相关情况可登陆香港联交所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hkexnews.hk)进行查阅。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正式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8-063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