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8月1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宝盈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7版)

(4)在严格风险监控的前提下,通过对标的股票、波动率等影响权证价值因素的深入研究,谨慎参与以杠杆放大为目标的权证投资。

2、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若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有新规定的,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五)参与融资业务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融资业务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个股。本基金力争利用融资业务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从而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消费服务领先指数收益率×70%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30%

中证消费服务领先指数是反映沪深A股消费服务类股票整体表现的指数,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投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是综合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及短融整体走势的跨市场债券指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基准。

若未来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这些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法律法规并更,或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有更加适合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截至2018年3月31日)

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除欧菲科技外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科技”)于2018年1月收到《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欧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上市公司子公司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在2016年2月3日与苏州市相城区签订框架性意向协议后未做及时的信息披露。后续考虑到上述投资的签署及后续投资未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并且上市公司在短期也采取了签订《补充协议》并予以公告的补救措施。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监管机构对公司采取了监管谈话的行政措施。我们关注到此事是欧菲科技公司在管理细节上的问题,在事件发生后,欧菲科技也立即启动了签订补充协议的措施。我们认为此事件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也不影响我们继续看好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1月 4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截至2018年3月31日)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货币经纪服务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五)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人多次申购的,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详细费率标准及费率标准调整,请查阅网上交易平台及相关公告。

2、赎回费

本基金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3、转换费

基金管理人已开通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机构和部分代销机构的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月19日发布的《宝盈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和其他有关基金转换公告。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和相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时间。

2. 在“第一部分 绪言”中,增加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这一法律依据。

3. 在“第二部分 释义”中,增加了《流动性规定》、流动性受限资产的相关释义。

4. 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概况、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和主要人员情况的相应内容。

5. 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应内容。

6. 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代销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的相应内容。

7. 在“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更新了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基金转换的相应内容。

8. 在“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投资范围、投资限制、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9. 在“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10. 在“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中,更新了暂停估值的情形的相应内容。

11. 在“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中,更新了信息披露应符合的法规、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的相应内容。

12. 在“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中,增加了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的相应内容。

13.更新了“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的内容。

14. 在“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披露了本期已刊登的公告事项。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