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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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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销机构认购踊跃
粤港澳大湾区341.9亿债券成功发行

2018-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朱文彬 ○编辑 裘海亮

记者从广东省财政厅获悉,8月16日,经财政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财政厅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中心,通过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成功发行了粤港澳大湾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下称“粤港澳大湾区债券”)。

据介绍,粤港澳大湾区债券是专项债券发行试点以来全国首次发行的区域融合发展领域专项债券。此次粤港澳大湾区债券发行额341.9亿元,期限为5年,中标利率为3.71%。由于契合市场热点,承销机构认购踊跃。

广东省财政厅表示,本次集合发行的粤港澳大湾区债券,是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创新试点,意义重大,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显著。

一是债券主动对接国家顶层战略,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财政金融资源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精准对接,为便利境内外投资者特别是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参与大湾区建设,共享发展成果发挥了示范效应。

二是粤港澳大湾区债券是全国首只集合多个地市发行的地方政府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有效地解决了地方债碎片化问题,单只规模高达341.9亿元,是广东省政府单只规模最大债券,也是地方债单只规模最大债券之一,将有利于提高地方债的流动性和市场活跃度。

三是粤港澳大湾区债券对应5个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地市(广州、珠海、佛山、东莞、中山)财政经济实力雄厚,发债筹集资金投向67个土储项目,预期收益充裕,质地优良,偿付能力极强。

与此同时,广东省财政厅还同步成功发行了水资源领域专项债券。该专项债券发行额10亿元,期限为10年,中标利率为3.96%。

广东省财政厅表示,此次水资源专项债券是全国首只水资源专项债券,是广东省开好规范举债融资“前门”、探索具有中国特色“项目收益债”的生动实践。本次水资源专项债券资金将全部用于支持广东最大水利工程——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据介绍,工程建成后将实现从西江向珠三角东部地区引水,解决广州、深圳、东莞生活生产缺水问题,并为香港、顺德、番禺等地提供应急备用水源,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提供战略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