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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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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四川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18-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茂业商业 编号:临2018-072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四川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证监局(以下简称“四川证监局”)《关于对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书》(【2018】15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决定书的具体内容披露如下:

一、决定书的内容

(一)关于SAP系统的问题

你公司现有的业务系统及财务系统均依赖于SAP企业管理软件(以下简称SAP系统)。你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使用此套SAP系统,可通过同一接口查询及导出SAP系统中的双方数据,不利于你公司财务独立核算、内幕信息管理和内幕交易防控。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

(二)关于会员积分的会计处理问题

你公司的会员管理信息系统功能不完善,无法准确反映积分的产生、消费及作废的情况。你公司未制定会员积分的会计核算政策。客户消费产生会员积分时,未确认递延收益;客户使用会员积分进行消费时,也未确认收入。上述行为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18】60号)第一条等相关规定。

此外,我局还发现你公司存在子公司提前确认收入43.02万元、2017年少计成本168.74万元等会计核算问题,以及对储值卡财务核算控制薄弱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第二十一条,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措施。你公司应按照如下要求进行改正。

(一)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公司信息管理系统的独立性,制定并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对系统访问行为的监控,确保公司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二)完善积分核算会计政策并充分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进一步完善积分系统管理功能,加强积分财务核算。

(三)切实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完善SAP系统功能和财务核算,切实减少人为错误而导致结算不准的问题。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整改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表、整改责任人、整改落实及效果等内容。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服从上述行政监管措施的相关决定,不申请行政复议。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生产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公司的整改措施

公司在发现内控相关问题后,已开展针对内控风险的深入自查,对现有制度流程进行梳理,查漏补缺,积极整改;在收到四川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将按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计划,形成整改报告,及时上报四川证监局,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