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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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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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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注:2018年1-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存货周转率(次)未作年化处理。

2、公司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1)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在数据中心服务业持续增长的背景下,公司主营业务保持较快增长。随着业务规模的快速发展以及2017年年初IPO上市募集资金,公司总资产规模在2015年末-2017年末持续增长。2018年6月末公司总资产略有下降,主要由于公司在2018年上半年支付了部分数据中心建设设备采购应付款。

截至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及2018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93,767.50万元、117,932.23万元、168,931.32万元和166,475.12万元,公司资产规模快速增长。公司资产总额增加主要系非流动资产增加所致,非流动资产为公司资产的主要构成部分,占同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6.59%、77.32%、72.58%和77.71%,这与公司业务模式相匹配。

(2)负债构成情况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及2018年6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60,035.93万元、76,377.78万元、79,406.00万元和73,491.79万元。2015年末-2017年末,伴随公司多个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公司银行借款规模和应付账款增长,导致负债总额逐年增长;2018年上半年随着数据中心建设完工投入运营后,公司向供应商支付采购款,应付账款有所减少,负债总额下降。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1.21%、46.89%、57.66%和56.44%,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8.79%、53.11%、42.34%、43.56%。(3)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盈利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3,837.47万元、40,597.20万元、52,022.88万元、32,261.59万元,呈快速增长趋势。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6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随收入增长而增长。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盈利能力也随之增长。

四、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分别用于投资阿里巴巴JN13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及阿里巴巴ZH13数据中心项目。各项目具体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数据中心土建部分由阿里巴巴负责投资,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相关的专用系统(含除服务器之外的其他设备)由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并持有产权,建成后公司向阿里巴巴提供云数据中心托管服务。

如果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要,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实施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本次配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实现公司数据中心托管服务规模的持续增长,加强与阿里巴巴的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同时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定制批发型数据中心领域的领先优势。此外,本次配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提升公司在云计算数据中心领域的服务能力,更加符合数据中心大型化、规模化、集中化的发展趋势,进一步增强公司数据中心服务的核心竞争力,从根本上为公司长期、可持续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 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会增加,但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公司对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18-041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1)宝山数据中心项目、(2)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新项目名称:归还银行借款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2,145.93万元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3号文核准,2017年1月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65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10,67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9,700,000.00元,扣除公司为发行A股所支付的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人民币9,95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合计人民币371,020,000.00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

(1)宝山数据中心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计效益。

(2)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尚未实际开展。

(3)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已实施完毕。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拟将宝山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完成后(扣除自2018年6月30日至本董事会召开日已支付的采购款98.12万元,扣除本董事会召开日后续仍需支付的采购款248.00万元)的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1,131.05万元用于归还银行借款。

公司拟终止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将该项目全部募集资金(含利息)1,014.88万元用于归还银行借款。

合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总额为2,145.93万元。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1)宝山数据中心项目

经过批发型数据中心业务的高速发展,公司已经在国内互联网批发型数据中心用户市场上占有领先优势。凭借公司高效的运营能力以及与阿里巴巴建立的合作关系,公司与中国联通上海分公司合作共同为阿里巴巴提供数据中心服务和网络宽带服务。2015年,公司已与中国联通上海分公司签订协议,公司按照要求提供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服务及机柜托管服务,在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吴淞科技园2号厂房和3号厂房投资建设数据中心,该数据中心服务规模为1,327个8KW电力容量机柜。

本项目已取得闸发改投备[2014]68号、静发改委备变[2016]第6号项目备案,并获得上海市宝山区环保局出具的说明,项目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政策的要求。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长江口数据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运营,计划建设周期12个月,计划总投资为34,24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项目假设10年经营期,本项目达产年产值预计可达1.64亿元,年均净利润3,447万元/年,净利润率22%,投资收益率(IRR)15.23%,财务净现值(ic=10%)6,073.47万元,投资回收期5.11年,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2)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公司投入4,913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提高公司在新产品、新技术方面的应用研发能力,更有力地承担产品开发和改进、人才培训、技术支持和决策、产学研联合等职责,使公司的数据中心服务在品质和附加值方面不断提高,保持公司研发能力的国内领先地位。

本项目已在上海市静安区发改委完成项目备案,取得闸发改投备(2014)68号备案意见,并获得上海市静安区环保局出具的函件,项目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政策的要求。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原备案到期后进行了重新备案,于2016年9月取得了静发改委备变[2016]第6号备案意见。

本项目由本公司负责实施运营,计划建设周期1年,计划总投资为4,91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项目有助于公司不断保持和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2、原项目实际投资情况说明

(1)宝山数据中心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未变更,分二期进行模块化开发建设,宝山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工程于2015年6月建设完毕,二期工程于2016年3月建设完毕。截至2018年6月30日,宝山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和二期)均已投入运营,累计已实际投入金额28,547.28万元,2017年度实现效益3,869.34万元,已达到预计效益,募集资金(含利息)结余1,452.72万元存储于公司已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2)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项目尚未实际开展,募集资金(含利息)1,014.88万元存储于公司已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1、宝山数据中心项目

公司宝山数据中心项目已于2016年投入使用,截至目前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已实现预计效益,基于公司不断加强成本管理,强化能耗控制的经营理念,项目实际投入额较预计额发生部分结余。

2、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鉴于公司业务逐渐扩大,现有江场三路166号办公场地已无法再增设技术研发中心。为确保公司技术研发的开展,公司已对既有的研发组织架构及相关资源进行了调整和整合,承担了部分技术研发中心功能。鉴于现阶段公司业务规模逐步扩大,新建数据中心迅速增长导致负债规模较大,故变更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投入为归还银行借款。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本次拟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银行借款明细如下:

根据数据港与中信银行徐汇支行签订的编号为“(2018)沪银【贷】字/第【201806-002】”、“(2018)沪银【贷】字/第【201806-027】”、“(2018)沪银【贷】字/第【201807-031】”的合同,与民生银行金桥支行签订的编号为“公借贷字第ZX18000000079218号”的合同,数据港借款共计3,500.00万元用于公司营运资金周转,本次原募集资金余额2,145.93万元将用于归还上述借款,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至实际归还银行借款之日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亦属于归还上述归还银行借款范畴。本次归还银行借款,有利于降低公司短期偿债压力,改善现金流状况,有助于公司主营业务进一步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本次将宝山数据中心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终止后的募集资金归还银行借款,能有效控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不存在重大风险。

五、如新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审批,说明有关情况

本次归还银行借款无需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或者备案。

六、相关各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将宝山数据中心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终止后的募集资金归还银行借款,有利于降低公司短期偿债压力,改善现金流状况,有效控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公司主营业务进一步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宝山数据中心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终止后的募集资金归还银行借款,有利于降低公司短期偿债压力,改善现金流状况,有效控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公司主营业务进一步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数据港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且公司将就此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履行程序完备、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系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拟投资的新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四)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81证券简称:数据港公告编号:2018-044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9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9月1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一楼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请见2018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3、4、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5、6、7、8、9、10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公司邀请的人员。

四、 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出席条件的全体股东应于2018年9月11日下午13:30-14:00,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号;受他人委托参加股东大会的,应携带委托人股东账号、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前往会议地点办理参会登记签到手续。为保证会议正常进行,14:00以后大会不再接受股东登记。

五、 其他事项

(一) 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江场三路166号 邮编:200436

联系电话:021-31762186 传真:021-66316293

联系人:张先生

(二) 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根据上海上市公司资产重组领导小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管办下发的沪重组办〖2002〗001号文《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的精神,本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以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18-043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3号文核准,2017年1月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65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10,670,000.00元。公司委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收募股缴款,实际收到缴纳的筹资资金净额合计人民币380,970,000.00元(已扣除承销机构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9,700,000.00元),并于2017年1月23日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开立的账户: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境支行账号为457272890414的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80,970,000.00元;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境支行账号为442972891402的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100,000,000.00元;③上海农商银行张江科技支行账号为50131000586773424的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200,000,000.00元。上述资金扣除公司为发行A股所支付的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人民币9,950,000.00元, 实际筹集资金为人民币371,02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17年1月2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067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上海农商银行张江科技支行于2017年2月2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8月16日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宝山数据中心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终止后的募集资金用于归还银行借款。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无重大差异。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集资金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1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326号),截至2017年1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26,362.00万元。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3月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362.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宝山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工程于2015年6月建设完毕,二期工程于2016年3月建设完毕。2015年、2016年、2017年及2018年1-6月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39.66%、76.34%、94.97%和96.94%,2017年项目已达到预计效益。

注2:鉴于公司业务逐渐扩大,现有江场三路166号办公场地已无法再增设技术研发中心,后续公司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重新进行技术研发中心选址,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尚未实际开展。2018年8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终止并将该项目终止后的募集资金用于归还银行借款。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研发中心项目有助于公司不断保持和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一方面改善公司财务状况,降低负债比率,提高偿债能力;另一方面减少财务费用,提高企业效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上述两个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公司招股说明书未披露承诺效益,故不对其进行单独的项目收益核算。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不适用。

八、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公开发行证券不涉及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对照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已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差异。

十、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16日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8日

附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宝山数据中心项目已于2016年投入使用,截至目前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基于公司不断加强成本管理,强化能耗控制的经营理念,项目实际投入额较预计额发生部分结余。

注2、鉴于公司业务逐渐扩大,现有江场三路166号办公场地已无法再增设技术研发中心,后续公司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重新进行技术研发中心选址,故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尚未实际开展。

注3、公司募集资金计划6,102.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实际用于偿还银行贷款6,105.48万元,差额3.48万元为账户存款利息收入支付。

注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8月16日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宝山数据中心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终止后的募集资金用于归还银行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