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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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全球美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调整场内份额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2018-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8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基金暂不开放场外份额(含人民币份额和美元份额)的申购。

2、本基金自2018年8月20日起将单个投资者的单日场内累计申购金额最高金额从人民币1,000,000.00元调整为人民币5,000,000.00元。

3、当自2017年4月6日起的累计净申购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当日申购申请进行部分确认,并暂停申购。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外汇额度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本基金累计净申购金额的上限。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当申购申请经全部确认后将导致基金规模超过本基金可用外汇额度时,管理人有权对当日的申购申请进行比例确认,并暂停申购;当发生申购比例确认时,可能出现申购的实际适用费率高于申购申请金额对应费率的情况。

(2)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场内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8月20日起,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场内单笔申购最高金额从人民币1,000,000.00元调整为人民币5,000,000.00元,且需为人民币1元的整数倍。单个投资者的单日场内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00,000.00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购申请,基金管理人有权予以拒绝。

(3)本公告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8日

海富通瑞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

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8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海富通瑞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海富通瑞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8月15日,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2016年8月15日起至2017年8月14日,第二个封闭期为2017年8月22日至2018年8月21日。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8年8月22日起(含该日)至2018年9月18日(含该日)期间的工作日,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自2018年9月19日至2019年9月18日止,为本基金的第三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等其他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相应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 元,销售机构在此最低金额基础之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2 申购费率

注: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逐级递减,登记机构根据单次申购的实际确认金额确定每次申购所适用的费率并分别计算。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赎回费率结构见下表:

5. 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5.2非直销机构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基金的封闭期期间,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在基金开放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公司旗下管理基金其他

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垂询相关事宜。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