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7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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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10035
联系人:卞晓蕾 唐睿
电话:025-57072073、57072083
传真:025-57072064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9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18—056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或“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1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详见2018年1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临2018-005)。
公司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江苏南钢钢材现货贸易有限公司、江苏金恒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天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购买的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理财产品金额为累计发生额。
公司与上述提供理财的协议方无关联关系,上述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
(一)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最高额度是指任一时点理财资金的最高余额。
(二)投资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债券质押式回购、收益凭证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不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
(三)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四)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授权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投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公司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应对措施
1、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周期短、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如果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
另外,公司也会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适时寻求良好的交易时机以及产品品种,保证收益的同时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不受影响。本次投资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
六、监事会意见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18—057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一、《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条款增加“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内容,具体如下:
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一般危险化学品:3类易燃液体;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6类第1项毒害品(不含剧毒品,不含农药);8类腐蚀品(所有类项不得储存)的批发。一般经营项目: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钢压延加工产品及副产品的销售;焦炭及其副产品生产;钢铁产业的投资和资产管理;钢铁技术开发和咨询服务;废旧金属、物资的回收利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品业务;仓储服务。”
现修改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一般危险化学品:3类易燃液体;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6类第1项毒害品(不含剧毒品,不含农药);8类腐蚀品(所有类项不得储存)的批发。一般经营项目: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钢压延加工产品及副产品的销售;焦炭及其副产品生产;钢铁产业的投资和资产管理;钢铁技术开发和咨询服务;废旧金属、物资的回收利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品业务;仓储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二、原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
(一)授权原则:以公司的经营发展为中心,把握市场机遇,保证公司经营的顺利、高效运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授权内容:
1、批准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2%的资产收购、出售;
2、批准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贷款;
3、批准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总资产值的5%的资产抵押;
4、批准单次不超过10,000万元的投资项目;
5、批准1,000万元以下的公司固定资产的处置。
凡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事项应由董事会集体决策。”
现修改为: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
(一)授权原则:以公司的经营发展为中心,把握市场机遇,保证公司经营的顺利、高效运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授权内容:
1、批准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2%的资产收购、出售;
2、批准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贷款;
3、批准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总资产值的5%的资产抵押;
4、批准单次不超过10,000万元的投资项目;
5、批准5,000万元以下的公司固定资产的处置。
凡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事项应由董事会集体决策。”
除上述条款,《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