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18-081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收到本公司股东杨东文先生关于将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权质押的通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杨东文先生将其直接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36,686,7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06%,质押给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融资业务,质押期限至2023年6月12日。目前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8月16日。
截至公告日,杨东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6,686,7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06%,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6,686,775股,占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06%。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18-082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8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柳汀街225号月湖金汇大厦20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承命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转让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转让公司部分房地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农、周雯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