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18-05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异议声明,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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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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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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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上半年,全球经济遇到的风险和困难逐步增多,美国经济表现稳健,加息预期持续强化;欧洲经济表现平稳但景气度下降,其经济表现疲软的格局可能仍将持续较长时间。我国经济形势整体保持稳健,经济增长、通胀和就业较为平稳,但仍存在一定的下行风险和压力,综合考虑中美贸易争端、金融去杠杆、规范地方政府债务、货币和信用紧缩等因素,企业发展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根据年度经营计划,依托现有经营、管理等优势,积极开拓市场和持续推进创新服务,强化既有业务优势的同时取得了良好的新业务拓展成效,实现营业收入18,935.70万元,同比增长8.64%;在加大生产投入的同时,公司强化职能管理、严控成本费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40.68万元,同比增长8.71%。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报告期内,根据经营业务情况,新增商业保理业务。由于新增的商业保理业务与公司既有的业务存在不同,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于2018年6月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商业保理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的议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新增关于商业保理业务应收保理款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估计。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东莞市宏元化工仓储有限公司100%股权。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增加东莞市宏元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海川
2018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18-054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8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海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8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56)以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8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8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57)。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8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18-055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8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8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56)以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8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57)。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公告编号:2018-057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32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83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1,887.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109.7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778.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8年3月20日已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3月21日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8]00016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30,361.7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7,438.85万元,其中以结构性存款形式存放的金额为11,950.00万元。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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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宏川化工仓储有限公司、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朗分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自四方监管协议签订以来,募集资金管理得到切实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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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获取收益的能力,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累计总额不超过1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或监管机构许可的投资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在额度范围内投资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18年6月30日,闲置募集资金以结构性存款形式存放的金额为11,95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也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形。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
■
注:本表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