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因增加基金份额类别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下转50版)
一、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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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时间安排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理财需求、进一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中银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8年8月20日起增加C类基金份额类别,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摘要及托管协议。
三、 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按照收费方式不同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原有的基金份额类别更名为A类基金份额,新增的基金份额类别为C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与A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其中原基金代码001235作为A 类基金份额代码,新增006331为C类基金份额代码;C类基金份额与A类基金份额单独公布各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2、基金费率及申购、赎回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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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份额分类规则
(1)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两类。其中:
A类基金份额收取认购/申购、赎回费,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2)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赎回费全额归入基金财产,持有期7日以上(含7日)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手续。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将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4)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计算方法与A类基金份额一致。
(5)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 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4、基金份额的估值
本基金每个估值日分别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四、《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摘要》及《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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