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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因增加基金份额类别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2018-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合同摘要》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六、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摘要》及《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下期更新的《中银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2、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摘要》、以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3、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0日

(上接4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