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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电子信息产业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6版)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7月7日,基金业绩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A份额

数据来源:中欧基金

C份额

数据来源:中欧基金

2.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17年7月7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到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约定。

注:本基金C类份额成立日为2018年4月23日,图示日期为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06月30日。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10、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80%,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8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8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并依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2月刊登的《中欧电子信息产业沪港深股票型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 更新了 “重要提示”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1、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 2018年4月23日起对本基金增加 C 类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

2、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7月6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更新了 “第一部分 绪言”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因《流动性管理规定》相应修改了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并对应更新了招募说明书中本章节相关内容,补充了法规。

(三) 更新了 “第二部分 释义”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因《流动性管理规定》和新增C类份额相应修改了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并对应更新了招募说明书中本章节相关内容,补充了相关释义。

(四) 更新了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更新了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信息。

(五) 更新了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更新了代销机构。

(六) 更新了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因《流动性管理规定》和新增C类份额相应修改了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并对应更新了招募说明书中本章节相关内容,包括“申购与赎回的原则”、“申购与赎回的程序”、“A类和C类的赎回费率”、“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等。

(七) 更新了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1、因《流动性管理规定》相应修改了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并对应更新了招募说明书中本章节相关内容,包括“投资范围”、“投资限制”。

2、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本基金2018年第2季度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6月30日。

(八) 更新了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更新了基金的业绩,业绩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

(九) 更新了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因《流动性管理规定》和新增C类份额相应修改了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并对应更新了招募说明书中本章节相关内容,包括“估值程序”、“暂停估值的情形”、“基金净值的确认”。

(十) 更新了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因新增C类份额相应修改了基金合同,并对应更新了招募说明书中本章节相关内容,包括“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十一) 更新了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和税收”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因新增C类份额相应修改了基金合同,并对应更新了招募说明书中本章节相关内容,包括“基金费用的种类”、“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十二) 更新了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因《流动性管理规定》和新增C类份额相应修改了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并对应更新了招募说明书中本章节相关内容,包括“(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七)临时报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十三) 更新了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更新了自2018年1月7日至2018年7月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的公告。

(十四) 更新了 “附件一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因新增C类份额相应修改了基金合同,并对应更新了招募说明书中本章节相关内容,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十五) 更新了 “附件二 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部分 中的相关内容。

因《流动性管理规定》相应修改了托管协议,并对应更新了招募说明书中本章节相关内容。

以下为本基金管理人自2018年01月07日至2018年7月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的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