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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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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76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5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定的时间于2018年8月20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全体在任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在境外发行债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在境外发行债券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为境外全资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公司拟为境外全资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子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子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77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在境外发行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渠道、调整并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目前海外债券市场现状和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能(香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香港”)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境外全资子公司ENN Clean Energy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并以其作为发行人(以下简称“发行人”),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及债券市场情况择机在中国境外发行不超过5亿美元(含5亿美元)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并由公司为本次发行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跨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方案

1. 发行主体

新能香港拟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境外全资子公司ENN Clean Energy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拟定名称,以最终注册公司名称为准)。

2. 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发行的规模不超过5亿美元(含5亿美元),可分期发行。最终发行规模将视公司资金需求及本次债券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前述金额范围内确定,并以国家相关部门的备案金额为准。

3. 发行币种

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发行按照美国证券法S条例进行,发行方式可采用公募、私募等多种形式,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

5. 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最终将按照本次债券发行时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确定。

6. 发行价格及发行利率

本次债券发行具体价格及利率将按照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7.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发行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一般公司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偿还现有债务、补充营运资金。

8. 增信措施

公司为发行人在本次债券发行项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跨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 上市地点

本次债券发行后拟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或其他境外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将按照上市地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债券交易流通事宜。

10. 决议有效期

本次债券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二、关于本次拟发行债券的相关授权事宜

为保证本次境外债券的顺利发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首席执行官于建潮先生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发行方案基础上,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次债券发行时的市场条件,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订和实施本次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决定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的具体事宜以及修订、调整及确定本次债券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交易文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资金需要及市场情况,与承销商协商确定或调整本次债券发行的债券种类、币种、发行规模、发行结构、债券更新事项、发行市场、期限、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或时间、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和各期发行金额的安排、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及/或赎回条款、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签署各担保文件(如涉及)及安排相关事项、在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债券上市(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债券上市地交易所)等与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等;

2、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并聘请参与债券发行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信托人及各代理人等),向有关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的所有审批、登记、备案及报告等手续,并代表公司批准、修改并签署与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认购协议、担保契据、信托契据及代理协议等)、中介机构聘用协议、债券上市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呈交系统之登记文件)、发行通函、路演材料、各种公告(如需)及其他所需的披露文件等,并根据情况对上述文件进行修改、补充,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的申报及债券上市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债券发行的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义务豁免申请),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呈交系统之登记文件),处理与电子呈交系统登记有关的任何后续事宜;

4、如监管部门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对本次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以及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债券发行工作;

5、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发改委备案、外管部门备案或登记);

6、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其他具体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相关授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二十四个月。

三、担保事项

公司为发行人履行全部债权本金、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的偿还义务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跨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公司拟为境外全资子公司在境外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发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拟发行债券方案、担保及授权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相关主管部门获准发行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机构备案登记文件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债券备案登记及相关发行进展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拟在境外发行债券,符合公司海外清洁能源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海外资金实力,拓宽融资渠道以及优化融资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境外发行债券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78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境外全资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ENN Clean Energy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以最终注册公司名称为准)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5亿美元(含5亿美元)的债券本金及其利息、其他相关费用,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行情况为准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在境外发行债券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新能(香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香港”)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境外全资子公司ENN Clean Energy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以其为发行人在中国境外发行不超过5亿美元(含5亿美元)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在境外发行债券的公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跨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ENN Clean Energy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拟定名称,以最终注册公司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100美元(拟定)

3、注册地点:英属维尔京群岛

4、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能香港拟在境外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1、担保额度及范围:不超过5亿美元(含5亿美元)的债券本金及其利息、其他相关费用,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行情况为准。

2、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债券实际发行期限情况为准。

3、担保方式:信用保证。

三、授权事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予公司首席执行官于建潮先生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合同及授权文件以及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上述授权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拟在境外发行债券,符合公司海外清洁能源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海外资金实力,拓宽融资渠道以及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为本次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境外债券发行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本次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批准且依据与相关方签署的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3.51亿元,均为公司与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其中公司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9.99亿元,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96亿元。公司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103.84%,公司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占公司 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77.61%。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79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调整和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稳健发展,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根据公司资金情况及债券市场融资环境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中期票据。

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债务融资工具种类:中期票据

2、发行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20亿元)。具体发行额度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期限: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方式: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中期票据,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5、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并遵循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6、发行对象:本次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通过面向承销团成员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发行计划: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需求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分期择机发行。

8、募集资金用途: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偿还债务融资和补充流动资金。

9、决议有效期: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个月。

二、关于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授权事宜

为便于本次发行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首席执行官于建潮先生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具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等与中期票据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

2、聘请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3、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手续。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

5、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要事项。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4个月内。

三、发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方案及授权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将补充公司资金需求,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的稳健发展。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80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新能矿业为新地工程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动物药业为农药公司金融机构综合授信中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以其拥有的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等提供抵押担保;新威远公司为农药公司金融机构综合授信中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以其拥有的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等提供抵押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预期的累计数量:无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地工程”)和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药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以偿还到期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能矿业有限公司(简称“新能矿业”,)拟为新地工程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开发区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亦为新地工程上述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担保(属于公司2018年度为子公司预计担保范畴,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河北威远动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物药业”)为农药公司新增金融机构综合授信中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以其拥有的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等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新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威远”)为农药公司新增金融机构综合授信中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以其拥有的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等提供抵押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开发区华祥路118号新奥科技园B楼

(2)法定代表人:金永生

(3)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4)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能矿业有限公司持有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5)主营业务:能源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与转化;对外承包工程;工程咨询;市政公用行业设计;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化工石油工程总承包等。

(6)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化工中路6号

(2)法定代表人:张庆

(3)注册资本:人民币25,723万元

(4)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

(5)主营业务:农药生产及销售。

(6)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3.5亿融资担保

担保人:新能矿业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保证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担保期限:被保证人债务清偿期届满之后2年止

截至本公告日,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2、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3亿融资担保

(1)动物药业提供不超过2亿元担保

担保人: 河北威远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动物药业以其自有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担保期限:被保证人债务清偿期届满之后2年止

(2)新威远提供不超过1亿元担保

担保人:内蒙古新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新威远以其自有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担保期限:被保证人债务清偿期届满之后2年止

上述动物药业、新威远作为担保人的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条款将以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内容为准。

四、担保风险

新地工程和农药公司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均稳定,财务状况良好,资信情况优良。上述被担保项下的融资系基于被担保人生产经营发展和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新地工程和农药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是为了偿还银行到期贷款,补偿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促进企业良性发展。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为上述两家公司提供担保,提高了其融资能力,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公司及子公司为新地工程和农药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以内,为其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新地工程和农药公司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状态稳定,财务状况良好,资信情况优良。上述被担保项下的融资系基于被担保人生产经营发展和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批准且依据与相关方签署的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3.51亿元,均为公司与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其中公司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9.99亿元,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96亿元。公司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103.84%,公司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占公司 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77.61%。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1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9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9月5日 10 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华祥路118号新奥科技园B座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5日

至2018年9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5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4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7日、8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帐户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9月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人: 赵红

联系电话: 0316-2597675

传真:0316-2597561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华祥路 118 号新奥科技园 B 座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9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