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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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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456        公司简称:九洲药业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将是医药行业风险与收益并存,挑战与机遇同在的一年。贸易战、信用紧缩、环保监管持续高压等因素,不断加剧全球医药产业的内部分化。

受国内人口增长,老龄化进程加快,医保体系不断健全,居民支付能力增强,人民群众日益提升的健康需求逐步释放等因素推动,医药行业的高端创新产品和一站式服务需求将持续增加。同时,受益于国内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MAH)、医保加大对创新产品支持及税率优惠等利好政策,国内药企对医药研发的无限热情被不断激发,医药行业逐步进入以创新品种、优质品种、优质企业为主导的新景气周期。公司专利原料药及中间体合同定制研发和生产业务,凭借临床前CRO研发(含临床前CMC研发)、临床Ⅰ、Ⅱ、Ⅲ期原料药委托生产服务、药证申报、商业化生产的一站式服务能力,业务竞争优势将日益凸显。

随着医药行业的整合加速,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行业集中度的不断提升,公司特色原料药及中间体业务借助成熟的产品线、绿色化学合成技术以及扎实的客户基础优势,特色原料药龙头企业优势将越来越明显,竞争力会不断增强,价值也在不断提升。

2018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962.40万元,同比增长15.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74.88万元,同比增长20.90%。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了2018年国际市场优质供应商与合作伙伴、医药保健品出口企业100强、原料药出口企业50强、中国制药工业百强企业等多项荣誉。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已申请的270件发明专利中,共获得133件国内外授权专利,其中26件为国外授权专利。

1、专利原料药及中间体合同定制研发及生产业务(CDMO)

公司积极参加美国DCAT会议、Chem Outsouring会议、以及世界CPHI(欧洲、美国、日本,中国)等多个医药行业专业展会,并赞助国内专业学术会议,深度发掘CDMO潜在客户。报告期内,公司与Novartis,Gilead,Zoetis,Roche等跨国制药公司深度密切合作,海外市场CDMO 业务稳步增长;同时公司加快国内市场开拓步伐,公司已与50余家国内知名创新药公司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与绿叶制药、华领医药、再鼎医药、百济神州、和记黄埔等几十家知名新药研创公司结成战略合作伙伴,推动中国市场新业务的迅速增长。

公司CDMO研发团队在创新药临床前药学研究、临床各阶段的原料药工艺研究和生产以及MAH原料药生产方面上有着丰富的经验,能够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覆盖创新药工艺设计及优化、分析方法开发及验证、新药杂质谱的研究和确定、临床原料药研究、注册申报、临床原料药和商业化原料药(MAH)委托生产的一站式研发和生产服务。同时公司重视特色技术手性催化技术和手性合成技术在创新药项目中的应用;公司利用自主开发的特有氟化反应技术研制出多个有知识产权的氟化试剂,并成功应用到项目中,在产业化应用中取得较大成本优势,获得客户好评;微反应通道技术通过对反应温度,反应时间,温度梯度等关键工艺参数的研究与探索,确定项目的最佳反应工艺参数,为公司合同订制产品的加速开发和绿色制药技术的推广提供有力支撑,不断提升公司创新药合同定制研发及生产领域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采用国际先进的设计理念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研发实验室、中试车间和商业化生产车间,车间装备和设施均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同现代化的合成工艺技术相匹配,充分满足CDMO业务的各项需求。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承接的CDMO项目中,已上市项目11个,处于Ⅲ期临床的项目32个,处于Ⅰ期和Ⅱ期临床试验的有249个。

CDMO项目的数量和状态

2、特色原料药及中间体业务(API)

(1)通过绿色工艺提升公司特色原料药的领先优势

公司历来重视特色原料药的技术升级和改造工作,在现代绿色反应技术领域的探索中,持续投入大量研发力量进行酶催化反应、光化学反应、微波反应、微反应器等多点面的技术开发。公司与科研院校关于光催化反应领域展开的合作硕果累累,其中的铈催化体系成本低廉,反应条件绿色环保,与公司的绿色发展战略理念十分契合,我们将组建骨干研究团队推动科教和产业大力融合。目前,公司已完成绿色化学技术平台体系建设,配合新进生产设备及新型三废处理技术的应用,多个项目的节能减排能力得到大幅提升。通过深入贯彻绿色工艺发展理念,我们对公司主打产品进行了持续绿色工艺优化,一类抗炎药物的生产已完成无磷工艺生产技术的开发,即将用于商业化生产。该技术是绿色工艺中最核心的部分,可从源头解决三废处理问题,相较于从下游改进三废处理技术具有根本性的突破优势。绿色工艺的提升,不仅对公司效益做出巨大贡献,更是为绿水青山的存续竖起了保护屏障。

(2)加强与仿制药客户的深度合作,引领API新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利用国家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和MAH制度带来的良好机遇,着力扩展公司特色原料药及中间体的市场覆盖范围,进一步增强产品盈利能力,实现API原有产品的价值提升。公司全力打造特色原料药新产品线,在吸取降血糖类药物和抗HIV药物新项目研发经验的基础上,主动加强与仿制药客户的深度合作,共同研发特色原料药产品线,取得工艺改造、路线优化等核心专利的利润分成,最终形成良性循环,相互促进,共同增加公司产品线的宽度,在形成产品集群优势的同时迅速增加公司利润。公司已与部分核心仿制药客户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在若干选定的原料药品种中,就原料药合成策略、验证生产以及注册等领域的合作进行深入探索。

3、完善质量体系,降低公司质量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国内外GMP的变化调整,结合ICH Q7和Q10等法规要求,以集团为基础,在全公司范围内启用质量管理标准化文件,进一步规范分子公司质量管理标准。其中,瑞博制药、公司外沙厂区为优化示范点,在其原有规范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基础上,报告期内对其关键质量管理流程进一步优化,核心质量管理模块严格按照电子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上线运行,为公司质量体系的数据可靠性提供更优良的运行环境。

报告期内,公司及分子公司顺利接受通过了4次官方GMP检查和43次客户检查。为公司产品的市场销售提供了基础保障,为公司CDMO的业务拓展增强了市场竞争力。

4、持续改进EHS管理,推动本质化工作

在安全方面,公司推动工艺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在实验室阶段对工艺的本质安全进行要求,从工艺源头上控制安全风险,同时提升安全实验室能力水平;注重新项目工程安全管理要求,从主要设备设施、电气仪表、关键工艺环节、安全设施、储存运输等多方面推进本质化工作进程;完善在线产品工艺安全管理,落实相应防护措施;同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监督管理与考核,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提升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在环保方面,公司持续推进环保管理体系的完善;加大环保投入,对设备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做到生产密闭化、管道化;从源头加强管理减少三废产生,确保三废处理设施稳定运行,保证固废合理合规处置,废水、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5、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巩固公司规范化运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对分子公司内部管理体系的设计和运行情况实施内部审计,确保现行管理体系基本覆盖分子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重大业务事项,并确保现行管理体系能得到有效执行。同时,公司对改革实施的工程招投标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分环节抽查、现场监督,确保新老制度交替期平滑过渡。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不断强化的过程,公司整体管控水平得到提升,规范化经营成果不断巩固。

6、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优化薪酬激励体系,提升公司发展

为支撑企业发展,公司于报告期内在全球范围内引进多位中高层管理、营销、研发等领域优秀人才,持续推进“卓有成效管理者”、“管理培训生计划”等内部人才培养项目,不断提升干部胜任力;聘请第三方咨询公司,完成公司薪酬激励体系优化,理清薪酬策略与定位,丰富了薪酬模式,使薪酬更有激励性,以更好地吸引、激励和保留公司所需人才。

7、强化党建平台建设,助力公司企业文化软实力

报告期内,公司贯彻落实两学一课、三进三亮、党员示范岗等党建平台建设工作,并将党建工作纳入《公司章程》,为企业做强做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通过党员示范岗建设,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党工团作用,做好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主题党日活动宣传、困难职工慰问、登山活动等系列文体活动,活跃公司文化氛围。

8、高度重视公司治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项议事规则独立有效运行,主要从风险控制及内部控制的角度对公司利润分配、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财务资助、投资并购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合规的引导和控制;公司管理层及投资证券部门持续保持与资本市场各方投资者的多渠道沟通,用心倾听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和建议,进一步提升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质量。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18-073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

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8月20日,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海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医药”)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亦不涉及关联交易。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5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793,103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8.00元。共计募集资金799,999,974.00元,扣除发行费用22,337,624.2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77,662,349.7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5】47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非公开发行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2015年12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募集资金8,647.4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截至2018年6月30日,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共计13,072.56万元。

注2: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0,000万元。

注3: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000万元。

注4:将22,3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支付主承销商保荐承销费1,650.00万元,共计24,000万元。2017年11月,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将该专户中的余额12,420.99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作销户处理。

注5:“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指包含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公司“CRO/CMO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泰医药,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缩短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审批流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18年8月2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CRO/CMO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含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等)10,228.66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海泰医药分批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1、第一笔增资额为3,000万元,其中1,845.00万元用于缴纳原认缴注册资本未缴足部分,其余1,155.00万元计入海泰医药新增注册资本,增资后海泰医药注册资本为3,155.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剩余增资将于2019年6月30日前实施完成,其中4,845.00万元认缴海泰医药新增注册资本,其余2,383.66万元(考虑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等,具体以增资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计入海泰医药的资本公积。全部增资完成后,海泰医药的注册资本为8,000.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本次向子公司增资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和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名称:浙江海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内资法人独资)

3、住所:浙江省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七格路459号9楼903室

4、法定代表:李原强

5、注册资本:2,000万元

6、经营范围:医药、原料药、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

7、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8年6月30日,海泰医药总资产592.61万元,净资产7.94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9.9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海泰医药增资,用于“CRO/CMO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主要为客户提供包括临床早期原料药药学研究、原料药研发分析研究、早期临床制剂研究和生产等小分子原料药临床前到商业化生产各阶段的全产业链服务。该项目预计于2019年一季度正式启用,建成后公司将新增11,000平方米的研发楼,并新增200-300名研发人员。“CRO/CMO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坐落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后能够在充分利用开发区政策、人才和区位等协同优势的基础上,为公司与国际医药巨头搭建良好的沟通平台,有利于公司与其开展广泛的商务合作和业务对接,更好的承接国内外创新药客户日益增加的早期临床项目,持续提升公司CDMO业务为国内外创新药企业提供全产业链服务的能力,增加公司在创新药领域的国内外客户及项目的储备,进一步提升CDMO业务对公司业绩的增长贡献。

公司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推进项目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海泰医药增资的后续安排

1、公司将尽快完成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海泰医药增资的事宜,并及时与海泰医药、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将募集资金转入该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实施专户监管。

2、全部增资完成后,公司将及时终止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于2015年12月4日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注销该募集资金账户(账号:1207011129200066886)。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海泰医药增资,用于“CRO/CMO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事项,其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也不存在占用公司自有资金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增资事项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审慎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海泰医药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程,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变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18-074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5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793,103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8.00元,募集资金总额799,999,974.00元,坐扣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承销费16,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783,499,974.00元。另扣除联席主承销商承销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5,837,624.2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77,662,349.7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477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2015年度

(1)2015年12月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8,647.4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2)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844.11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建设支出;

(3)经董事会决议批准,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44,500.00万元(按扣除赎回后的净额列示)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4)公司将22,3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以上合计使用募集资金76,341.57万元。

公司201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20万元;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并取得理财收益24.63万元。截至 2015年 12 月 31 日,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036.26万元(期末数中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2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理财收益24.63万元)。

2、2016年度

(1)2016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72.12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建设支出;

(2)经董事会决议批准,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按扣除赎回后的净额列示)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3)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39,000.00万元(按扣除归还后的净额列示)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因销户将账户余额1.76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上合计使用募集资金46,673.89万元。

公司2016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6.23万元;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并取得理财收益457.46万元。截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86.07万元。

3、2017年度

(1)2017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62.34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建设支出;

(2)经董事会决议批准,公司将赎回七天通知存款4,000.00万元(按扣除购买七天通知存款的净额列示,其中赎回5,000万元,本期购买1,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9,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中;

(4)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42,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因销户将账户余额1.24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6) 公司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63万元;

(7)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七天通知存款并取得收益55.87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82.99万元。

4、2018年半年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批准,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4.00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CRO/CMO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CMO 多功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00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公司2018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6.53万元,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使用35,422.5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5年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募集资金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4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中国银行台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6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分公司变为全资子公司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项目之一“CMO 多功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下属临海分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瑞博制药有限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子公司浙江瑞博制药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开立了银行账号为19910101040086899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浙江瑞博制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于2016年7月21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原先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开立的银行账号为 19910101040688868 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继续使用。公司将该专户中的余额17,583.09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作销户处理。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原先在中国银行台州市分行开立的银行账号为362369932731的募集资金专户不再继续使用。2017年11月,公司将该专户中的余额12,420.99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作销户处理。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利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2,350.00万元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加快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其中部分生产线已于2017年3月31日完成建设,结转固定资产金额为6,431.30万元,已完工生产线本期产生的营业收入为5,209.76万元,营业毛利2,798.19万元。

注2:截至2018年6月30日,该项目尚未开工建设。

注3: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24,000.00万元的金额中包括了应付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故此处按扣除公司已支付发行费用1,650.00万元的净额列示。

注4:公司CMO多功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计划项目建设期为1.5年,由于工艺设计、工程建设进度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该项目的实际建设周期比预计建设周期延长;公司CRO/CMO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在杭州购置场地建造,由于该项目的场地选址变化,导致该项目尚未开工建设。

注5: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公司将CMO多功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CRO/CMO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18-075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8月20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18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花莉蓉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相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完成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和《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7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缩短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审批流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海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后,同意聘任王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个人原因,涂永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因身体及年龄原因,花轩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及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对涂永强先生、花轩德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要求以及股东的提名情况,同意提议梅义将先生、王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公司董事花莉蓉女士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上述人员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中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上述议案中梅义将先生、王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7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附件(简历):

梅义将:男,1975年12月出生,本科,工程师。1998年加入公司至今,先后在公司生产、研发、市场等部门任职,历任公司业务发展部经理、销售总监,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斌:男,1971年5月出生,硕士。历任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金山分公司高级运营总监、Toronto Institute of Pharmaceutical Technology高级商务发展经理、上海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中国区BD总监兼运营总监等职,现担任公司CDMO项目总负责人。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18-076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20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18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职工监事许加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2名,监事会主席孙蒙生先生因公出差。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相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完成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和《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74)。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缩短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审批流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海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海泰医药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程,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变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3)。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18-078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9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9月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9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6日

至2018年9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8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8年8月21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m)。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18年9月3日下午17:00前送达,传真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

邮政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99号

邮政编码:318000

联系人:林辉潞、陈剑辉

联系电话:0576-88706789 传真:0576-88706788

邮箱:603456@jiuzhoupharma.com

(三)登记时间:2018年9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9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18-078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恢复生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收到子公司江苏瑞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瑞科”)通知,江苏瑞科经过整改已向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管理办公室提交了《复产申请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于8月17日获得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管理办公室的同意批复。江苏瑞科将于近日恢复生产,现公告如下:

一、停产情况

2018年6月6日,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园区管理办公室”)向公司子公司江苏瑞科下发文件,要求江苏瑞科实施临时停产整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号、2018-052号)。

二、整改情况

收到停产通知后,江苏瑞科严格遵循监管部门的文件要求,立即停止生产并积极采取整改措施。江苏瑞科于2018年6月7日向园区管理办公室提交了停产方案和危废处置专项整改方案。根据整改方案,江苏瑞科成立了危险废物处置领导小组,积极采取措施开展整治工作;同时公司聘请了第三方专业咨询公司为江苏瑞科的环保整治提升工作进行全面专业指导,江苏瑞科环境保护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恢复生产

根据苏环办【2018】282号和大环委【2018】6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江苏瑞科已于2018年8月15日向园区管理办公室提交的《复产申请报告》等相关材料,2018年8月17日获得园区管理办公室同意恢复生产的批复,同时已依法向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备案。江苏瑞科将于近日恢复生产。

四、停产影响

在停产整改期间,公司通过生产计划调整,合理合规安排公司各生产区域的生产任务,存货备货情况正常;同时,江苏瑞科在停产期间进行了年度例行设备检修,保障了复产后的生产能力,此次停产未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